远程医疗电子处方:看不见的药方,藏着看得见的坑

上个月约咖啡的时候,做保险的老陈跟我吐槽他母亲的遭遇,我听完半天没缓过来。
他妈张阿姨今年68,患2型糖尿病十年,住老家县城,去市里三甲医院复诊要坐两个小时大巴,儿女都在深圳没空陪。前年开始,张阿姨听同乡说,可以在互联网平台找医生远程复诊,开远程医疗电子处方,寄胰岛素上门,不用跑医院。
一开始确实方便。不用挤车不用排队,付钱等三天药就送到村口。
直到去年下半年开始,张阿姨天天接诈骗电话。
开口就能说出她的名字、血糖值、每天打多少单位胰岛素,还说她这个情况很容易烂脚要截肢,推销他们的“基因特效药”,能逆转糖尿病。
张阿姨吓得好几个星期睡不好,最后找了老家派出所,查来查去,源头就是那张存在平台上的电子处方。

一张电子处方转了三双手,哪双手越界了


互联网远程医疗平台电子处方流转界面截图
互联网远程医疗平台电子处方流转界面截图

按照现在的规则,远程医疗电子处方开完之后,要从医疗机构,流转到平台,再流转到售药的第三方药企,整个流程走下来,至少过三双手。
张阿姨的处方,就是流转到药企之后,药企内部的运营把整批处方数据打包,卖给了做保健品营销的公司,一份五毛钱。
你说这事儿找谁说理?
张阿姨当时注册平台的时候,隐私协议里写了“可能会共享你的信息给合作第三方”,她一个老花眼,哪能看十几页的协议?直接点了同意。
很多人都这样对吧?
问题在于,远程医疗电子处方属于个人敏感健康信息,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共享敏感信息必须单独取得同意,不能藏在一长串的隐私协议里让用户“一揽子同意”。
可你去看看现在大大小小的私人平台,十个有九个都是这么干的。
他们把电子处方当成了卖药的交易附赠品,根本没把它当成需要严格保密的个人信息。
说白了,能卖钱的东西,干嘛不卖?

握鼠标开处方的,到底是不是真医生?


远程医疗电子处方医生资质实名认证页面
远程医疗电子处方医生资质实名认证页面

数据泄露还是小事,开错药那才是要人命。
去年浙江办了一起案子,一个互联网医疗平台,号称有上千名公立三甲医生坐诊,能开各种慢性病电子处方,结果查下来,三分之二的“医生”都是挂靠的证,实际开处方的就是几个医专毕业的销售,对着模板改改就出单。
还有更离谱的,现在有些小平台,直接用AI根据用户填的问诊单发处方,医生就负责签个字,连用户填了什么都没看。
规则写得明明白白,远程医疗不能首诊开电子处方,必须是在医疗机构已经确诊的慢性病,才能做远程复诊开方。
可线上谁去核实?你说你有糖尿病,填个病史,拍个之前的病历,就算完了,P个病历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处方药是什么?是能吃死人的东西啊。
你敢让一个没见过你面、甚至根本不是医生的人给你开处方药?
说实话,我见过很多用户图便宜图方便,就在小平台买,真出了问题,连人都找不到。

真出了事,该找谁来背这个锅?

真出了事,该找谁来背这个锅?
真出了事,该找谁来背这个锅?

张阿姨被骗了几千块买假药,最后找平台讨说法,平台说,处方数据是药企泄露的,你去找药企。药企说,我们把配送承包给第三方了,信息是第三方漏的,你去找第三方。
踢皮球踢得比谁都溜。
现在很多平台对外都说,我们只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医生是入驻的,药是第三方卖的,我们不对处方的真实性和数据安全负责。
这个鬼话你信吗?
你赚了开方卖药的抽成,转头就说自己没责任?
去年国家卫健委出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说得很清楚,互联网平台要对 远程医疗电子处方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对所有入驻医生的资质进行核验。
可规矩是死的,执行是活的。
真要一家家查,多少平台都得停业整顿。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远程医疗电子处方。
我舅舅也是高血压,住山区,每个月去县城开一次药要折腾大半天,现在当地县医院开了自己的线上平台,复诊开方送药上门,省了多少事。
这本来是解决看病难的好东西,硬生生被一堆赚快钱的野平台给搅浑了水。
法律其实也在跟着往前走,去年到今年,已经有十多个省市出了地方的电子处方管理办法,越来越多的法院判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毕竟,吃肉就得挨打,拿了好处就得负责。
张阿姨现在学乖了,再也不去那些弹窗广告跳出来的小平台开方,只敢用市人民医院自己的公众号开,每次开方前都要翻一遍医生的执业资质照片,确认是真人才敢付费。
她说,方便归方便,命还是自己的。
可不嘛,新东西来了,我们学着用,法律也学着管,大家都摸着石头过河,别光想着摸鱼捞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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