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着线的重量:毒品数量量刑碰到的新困境

上周跟做刑辩的朋友吃饭,他掏出个皱巴巴的判决书给我看,主角是个24岁的小孩叫阿豪,去年刚在城中村开了家小电子烟店,就栽了。

有人找他代卖三盒加了料的烟弹,说卖一盒给五十块提成,他连这玩意儿是合成大麻素都没搞清楚,货还没卖出去,就被上门端了。

卡着量刑线的半克,直接改写人生

称重结果出来,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连烟弹外壳加烟油总重量是48.2克,去掉辅料之后,合成大麻素的有效成分刚好是10.3克

什么概念?

按照现行司法解释,合成大麻素10克以上,就是十五年有期徒刑起的量刑线。就多了0.3克,档次直接上去了。

快递柜查获合成大麻素毒品包裹现场图
快递柜查获合成大麻素毒品包裹现场图

阿豪家里条件不好,父亲残疾,母亲扫大街,女朋友怀了孩子等着结婚,就等着这个小店攒点钱过日子。就因为这0.3克,差点把一辈子搭进去。

朋友说,这不是个案。今年光他手里就接了三个类似的案子,都是新型毒品,重量刚好卡着量刑线,多零点几克少零点几克,结果天差地别。

半克。真的就半克。

旧规则撞上新毒品,每一步都是模糊地带

说实话,原来的毒品数量规则,真的跟不上现在的新玩法了。

早几十年,毒品都是海洛因、鸦片这种,纯度不会差太多,称多少算多少,没什么问题。现在呢?毒品都变装了,合成大麻素掺电子烟油,氯胺酮装奶茶包,LSD印在邮票纸上,一大半都是辅料,真正的毒品成分可能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毒品数量要不要按纯度折算,直到今天依然是实践里扯不清的问题

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毒品司法称重现场图
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毒品司法称重现场图

有的法院说,法律明文规定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查获多少算多少,那直接按总重量算,阿豪那三盒烟弹总重量四十多克,直接够判无期了都。有的法院说,那不对,规则定的时候哪想到现在毒品掺成这样,看社会危害性还是得看实际有多少毒品,得按有效成分算。

同样的行为,换个法院,刑期差个十年八年都不奇怪。

之前看过一个公开案例,江苏有个小伙子卖了两根大麻电子烟,总重量30多克,有效成分才0.8克,一审按总重量算判了十年,上诉之后改判了两年,落差大不大?

不过话说回来,支持不折算的人也有道理,毒品犯罪本来就是重打击,你掺了多少辅料那是你的事,总不能让你掺了水就减轻处罚吧?可落到小人物头上,这个代价真的太大了。阿豪不是大毒枭,他就是个赚点零花钱的小老板,甚至都没把货卖出去,就因为称重方式不一样,要坐十几年牢,这真的合理吗?

毒品数量量刑的核心,到底该看什么

毒品数量量刑的核心,到底该看什么
毒品数量量刑的核心,到底该看什么

我们总说毒品犯罪是重罪,量刑要严,可严的核心应该是对准真正危害大的大毒枭,而不是对准这些稀里糊涂踩坑的小人物吧?

毒品数量量刑的本质,不就是用数量来衡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吗?一个大毒枭贩卖100克纯合成大麻素,和一个小孩帮人带了100克掺了99%辅料的合成大麻素,两者的危害性能一样吗?按同一个标准量刑,怎么看都不对。

这两年最高法其实也出了不少典型案例,开始往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倾斜,遇到含量极低的新型毒品,都会酌情从轻,甚至会按实际有效成分来算,但是规则一直没改,还是有大量的案子卡在这儿,全看法官怎么理解。

阿豪的案子现在还在二审,朋友说法院已经同意重新做含量鉴定了,大概率能往十年以下靠。我不知道结果最后会是什么样,但是能看到规则在慢慢变,在适应这些新冒出来的问题。

毕竟,法律从来不是写在纸上死的,它要跟着普通人的日子一起,慢慢往前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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