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不见的伤口,比巴掌印更难留痕

法律伸手的时候,卡在了哪?
不是没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建校园欺凌防控机制,民法典也能告名誉侵权、故意伤害。可落到实操里,全是坎。 第一坎,学校大多习惯捂盖子。反正出了欺凌,影响学校评优,影响管理层政绩,能压就压,能和稀泥就和稀泥。去年我接触另一个案子,高中男生用AI把同班女生的脸换去色情图片,传遍了整个年级,学校说,都是毕业季闹着玩,给个内部处分就行,不要闹到外面坏了学校名声。 第二坎,精神损害难定价。你要拿合理赔偿,就得做心理损害鉴定,好几千上万的鉴定费,普通家庭掏不起,掏得起,不少鉴定机构也很难直接把抑郁状态和欺凌直接划上因果,毕竟总有外人说“谁知道是不是原生家庭的问题”。
别等着规则完善,孩子等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