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4 03:58:42 分类:案例研讨
上周约朋友在巷口的咖啡店蹭空调,邻座坐了个穿黄色外卖马甲的小伙,左小腿还绑着厚厚的护具,压着声音跟律师打电话,整个人攥着手机指节都发白。他叫阿明,26岁,跑众包快两年。上个月下暴雨,平台推了雨天冲单奖,多跑十单多赚八十块,他过路口水坑的时候打滑,整个人飞出去,锁骨粉碎性骨折,前后花了三万七。找平台要说法,平台客服一句话把他堵回来:你是众包骑手,签的是劳务合作协议,不是我们的员工,不认工伤。
众包骑手的“身份罗生门”
这种说辞,我听得耳朵起茧了。为了规避用工责任,几乎所有平台都把全职骑手转成了众包,一个个都是“独立经营者”,平台只负责撮合信息,不对用工负责。
外卖众包骑手雨天送餐摔车事故现场
阿明找了当地社保部门,窗口的人说,认工伤第一步,得先确认你和平台存在劳动关系,不然我们没法受理。再回头找仲裁,仲裁说,你手里只有接单记录,没有劳动合同,不好办。
说实话,这逻辑本身就挺滑稽的。平台算法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你,超时五分钟罚二十,提前点确认送单又要预警,路线给你规划死了,接单价格平台说涨就涨说降就降,抽成永远稳定在两成左右——这么强的控制力,换十几年前的工厂老板都做不到,出了事转头就说“我们没劳动关系”?耍流氓呢。
裁判尺度为什么忽左忽右
我翻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的相关判决,同样是众包骑手送餐受伤,不同地方的法院判得完全不一样。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法院判决书实拍
有的法院支持工伤,说平台对骑手的劳动过程有实质管控,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有的法院直接驳回,说骑手可以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想接单就接不想接就下线,没有人身依附性,不算劳动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法条没变,变的是法官对“新业态用工”的理解。去年广东有个案子,我印象特别深,骑手签的是明确的承揽协议,法院最终没认劳动关系,但是直接支持了工伤认定——等于直接把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解绑了。这一下子就打破了旧规则,太敢判了。你说,要是所有地方都这么判,多少受伤的骑手能拿到救命钱?
不过话说回来,也能理解法官的纠结,一边是平台要维持运营,不能一下子把所有用工责任都压上去,一边是普通人的身家性命,摔断了骨头总不能自己扛。说白了,就是旧规则套不上新玩法,卡在半中间了。
正在裂开的旧规则缝隙
正在裂开的旧规则缝隙
现在的工伤认定争议,哪里只是骑手?网约车司机猝死在跑单路上,直播机构的全职代播工作中出了意外,甚至网上给AI标注数据的居家宝妈,干了半年颈椎脱出,找甲方要说法,甲方说你是兼职外包,我们不管。这些新出来的用工形态,本来就不是按照“企业-员工”那套旧框架长出来的,自然就到处是争议。
阿明跟我说,他跑单的时候,每天都能看到同行摔车擦碰,大家都默认为自己倒霉,从来没想过能要到工伤赔偿,他这次是实在拿不出后续手术费了,才硬着头皮打官司。你看,普通人不会跟你谈什么新业态治理,不会说什么灵活就业,他们只认一个理:我给平台干活,我是干活的时候受的伤,你就得管我。对吧?
最近一两年,其实政策已经在松口子了,人社部早就明确说,要根据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不能只看你签的合同叫什么名字。这条路肯定不好走,还有无数的案子要打,无数的边界要磨,法律本来就是跟着人的生活往前走的,不是人等着法律来套。
阿明的案子下个月开庭,我已经跟律师打了招呼,到时候去旁听。我想看看,这一次,规则会往哪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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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外卖骑手摔车之后:无处落脚的工伤认定争议
文章链接:https://wuhanlihunlvshi.com/cases/2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