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5 17:27:46 分类:案例研讨
我上个月陪视障朋友阿明去市区的三甲医院看鼻炎。
进了大门才发现,原来的人工挂号窗口,整个搬到二楼去了。
一楼全是崭新的自助刷脸挂号机,闪着冷白的光。
阿明掏出手机,打开读屏软件。
没用。
机器的界面是触控交互,没有任何语音提示,读屏软件根本读不到屏幕上的信息。他站在机器旁边,攥着身份证,足足等了十分钟。
没有一个导诊过来问一句。
最后还是我挤过去帮他办了挂号,他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我知道,他不是难过,是这种事,遇得太多了。
智慧化升级,把老障碍变成了新问题
过去我们说残疾人无障碍服务,想到的都是坡道、扶手、卫生间的扶手杆,都是物理空间的改造。现在呢?所有人的生活都往线上搬了,挂号、打车、点外卖、办事,全在手机上弄,新的门槛就藏在屏幕里。
视障人士尝试操作医院自助刷脸挂号机
说实话,我之前看到过一起判例,江苏的一位视障人士起诉某外卖平台,因为APP不支持读屏软件,根本没法自己点单,最后法院判视障人士胜诉,要求平台限期完成无障碍改造。那是国内少有的针对线上残疾人无障碍服务的胜诉判决,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说,这是个里程碑。
可里程碑之后呢?
很多互联网企业依然在装死。更新一次APP版本,之前好不容易做好的读屏适配就废了;少数做了适配的,也只是做了首页,点进去二级页面还是乱码,读屏软件读得颠三倒四,根本用不了。
肢体残障的朋友呢?现在很多公共场所的门禁都是刷掌纹、刷脸,没有按键选项,坐轮椅的朋友够不着识别区,照样进不去。这些不是技术问题,是有没有把残疾人的需求放进规则里的问题。
是谁在装看不见,法律的弦该绷在哪儿
听得最多的推脱就是:做无障碍改造成本太高,我们用户里残疾人占比不到百分之一,不划算。
我每次听到这种话都想反问一句,怎么着,**百分之一的人就不是用户了?百分之一的人就不配正常出门办事了?**
很多人至今都觉得,残疾人无障碍服务是公益,是慈善,是企业闲得没事做才做的加分项。错了。这是**法定的义务**。不管是《残疾人保障法》还是去年新修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都明明白白写了,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无障碍服务。以前规则没细化到数字空间,现在法律已经补上了缺口,就看你执不执行。
读屏软件适配的手机外卖APP界面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法律的痛点也很明显:违规的成本太低了。没人起诉,监管就不会上门;就算起诉赢了,最多就是要求你改,没有惩罚性赔偿,也不会影响你拿项目、评资质,很多企业自然就拖着。
阿明跟我讲过一件事,他之前给三个常用APP的客服反馈过读屏适配的问题,第一个客服说会向上反映,然后就没下文了;第二个客服直接说,我们目前没有这项服务,不好意思;第三个更绝,说你可以叫身边的朋友帮你操作呀。
你听听这话说的。合着残疾人连自己独立点个外卖的资格都没有了?
无障碍服务,不能只停在政策标语里
无障碍服务,不能只停在政策标语里
最近也看到好的变化。深圳今年出了规定,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APP如果不按要求完成无障碍改造,会被记入信用档案,甚至公示。我觉得这个就对了,就得让不做的企业疼,他才会放在心上。
其实真的要做,哪里有那么难?一个头部互联网企业,拿出做一个618营销活动页面十分之一的成本,就能把主流APP的读屏适配做好,对不对?就是优先级的问题,之前残疾人的需求,从来都排不到第一版需求里去。
上周阿明给我发了条语音,他说现在常用的那个打车软件终于更了读屏适配,他昨天自己独立叫了一辆车,从家到图书馆,全程没麻烦任何人。他说那句话的时候,声音都有点抖。
你看,哪里是什么了不起的技术革命?不过就是把原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还给他们而已。
法律从来都不是写在纸面上的条文,它要跟着人的脚步走。过去我们走的是物理的马路,现在我们走的是数字的网路,路变了,规则就得跟着变。总得有人被卡住的时候站出来喊一声,总得有人拿着法律的尺子去量一量那些看不见的门槛,后来的人才能走得顺一点。
毕竟,无障碍服务,最终受益的不只是残疾人。你我都会有老的走不动、看不见的那一天,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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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看不见的数字门槛:残疾人无障碍服务的新法律考题
文章链接:https://wuhanlihunlvshi.com/cases/2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