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刷到一条没多少人关注的新闻。杭州一个做互联网运营的小伙子,去外地出差住酒店,前台刷身份证做人脸识别,刚把脸凑上去,派出所的警车五分钟就到了。系统把他认成了一个逃了三年的盗窃犯。
他就这么被带走,关了十二个小时。最后比对DNA,才放出来。
你猜他拿到多少赔偿?没有赔偿。因为现有国家赔偿范围里,刑事错拘要求拘留超过24小时,他刚好差了十二个小时。连立案都没立,连错拘都不算。
原来的框,装不下新技术捅出来的娄子
说实话,我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荒诞。技术跑的比法律快,最后买单的是普通人?
这个小伙子出来之后,更闹心的事还在后面。他的全国违法信息库里,留下了一条“疑似逃犯”的标注。后来他换工作,新公司做背景调查,这条标注弹出来,三次offer都黄了。他跑了好几个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证明开出来了,标注却消不掉——没人知道该找谁改这个算法错判的结果。
他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了。理由很简单:不在现有赔偿范围内。

现行的国家赔偿范围,主要划在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这块,大多针对过去看得见摸得着的错案:错抓错判关了好几年,违法拆了你的房子,没收了你的货物。那时候立法的人哪能想到,几十年后会有全国联网的算法人脸识别,会把一个合法公民平白无故标成罪犯,还把这个错误记录同步给全天下的用人单位?
这种错,不是原来的框能装下的。
还有多少新伤害,被挡在国家赔偿范围门外
不止人脸识别错判。我最近接触了好几个类似的案子,全是卡在赔偿范围这一步。
前年有个江苏的矿工,攒了四年钱买了三个比特币,被公安当成涉诈赃物扣了。后来案子查完,和他没关系,要返还原物,公安说虚拟货币不是合法财产,只按他当初买币的成本退了八万。可他扣的时候比特币已经涨了,市值快三十万了。那二十多万的差价,找谁说理?申请赔偿,人家说国家赔偿只赔直接损失,虚拟财产的升值收益不算直接损失,不赔。

还有做电商的卖家,被大数据误标成涉诈商户,银行卡直接冻了,刚好赶上618备货,几百万货款拿不出来,货发不出去,店铺直接被平台关了。最后查清是错冻,解冻的时候店已经没了。你去申请赔偿,人家说间接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内,只赔你冻结期间的活期利息,几千块钱,够干嘛?
这些案子,公权力一方确实错了,没有争议。可就是因为当初定国家赔偿范围的时候,没见过这些新花样,所以错了也没法赔,只能让当事人自己咽苦水。
这不公平对吧?
拓宽国家赔偿范围,是给普通人织安全网

前阵子翻最高法的征求意见稿,看到已经有人在提这事了:要把错误信息记录、算法误判、新型财产这些新类型的损害,慢慢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我挺开心的。很多人觉得国家赔偿是给大案子、大人物准备的,不对。国家赔偿范围划多大,其实就是给普通人留多大的安全垫。你今天不会被刷脸错认成逃犯,明天不会被大数据误标成涉诈人员,后天不会因为虚拟财产被错扣,可保不齐哪天呢?现在公权力用新技术的地方越来越多,算法会错,系统会错,人更会错,错了之后总得有人买单吧?不能让错的威力越来越大,赔偿的范围还停留在几十年前。
不过话说回来,哪怕现在步子慢一点也没关系。从一开始只赔人身自由的工资,到后来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再到现在讨论新技术带来的新损害,每一次拓宽国家赔偿范围,都是法律往普通人这边多靠了一步。
那个杭州的小伙子,至今还在走申诉程序。他说他不要几十万上百万的赔偿,他就想要一个说法:系统错了,你们也错了,我被耽误的这大半年,不该我自己扛。
这个说法,早晚得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