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拟空间里的侵权,比你想的更贴脸
很多人觉得元宇宙还是风口上的概念,侵权什么的跟自己没关系。 错。 阿柚这种创作者是明着被抢,更多普通人是被侵权了还蒙在鼓里。去年底我看过一份业内报告,国内超过六成的元宇宙线下体验馆,都会要求用户刷脸授权,生成专属虚拟分身,至少三成的体验馆,会把收集到的人脸生物信息打包卖给第三方中间商。 这些信息流到灰色市场,会被用来批量克隆虚拟网红,甚至做成诈骗用的换脸素材。你说吓不吓人?你以为只是周末闲来无事花九十九块体验了一把VR逛虚拟乐园,结果你的脸早就被卖了,不知道在哪个见不得光的地方用着呢。 还有那些买了元宇宙土地、买了虚拟头像的玩家,你以为你买的是专属于你的资产?上个月有个玩家找过来,说他花八万买的虚拟地块,莫名其妙被平台上另一个用户占了,还在上面刷满了赌博广告,他找平台说理,平台说虚拟地块的权属我们只认链上记录,对方改了链上权限,我们也没办法。 你说找谁说理去?
老法律套新空间,到处都是漏窟窿

规则要跟着人走,别让普通人当炮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