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4 16:08:55 分类:案例研讨
上周三在科巷那家开了十年的鸭血粉丝汤店里,小周把装着报警回执的文件袋压在半碗没动的粉丝上,指尖把塑料袋揉得哗啦响。
她前前后后给那个“腾讯项目内推导师”转了8万块,从“简历优化费”到“领导打点费”,连对方朋友圈发的加班定位、和大佬的合影、项目中标公示截图,全是假的。
真的。她攒这八万块,本来是想付个小公寓的首付的。
“真的假的”边界,早就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了
很多人对诈骗罪里“虚构事实”的认知,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老剧本:编个家里有重病的苦情故事,或者说自己能搞到紧俏的物资,张嘴就瞎话连篇。
早不是了。
现在的骗子根本不屑于说那种一戳就破的瞎话。就拿小周遇到的那个导师来说,他甚至从来没说过自己是腾讯的正式员工,只含糊提了句“和内部团队熟”。他的朋友圈每天更新的内容,一半是真的行业热点点评,一半是改了定位的“加班日常”,甚至偶尔还会跟小周吐槽几句互联网公司的内卷细节——换谁看了都得信,这绝对是个在大厂里混得开的内部人。
朋友圈虚拟定位软件操作界面截图
直到小周等了三个月,连面试通知都没收到,找过去才发现,他所谓的“内推渠道”,就是认识一个腾讯的外包员工,能帮忙把简历投到公开的招聘邮箱里,连HR的面都见不着。去年南京中院判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被告人靠这套半真半假的包装,收了二十多个人的近四十万内推费,最后定的就是诈骗罪。法官在判决里写得很清楚:他刻意隐瞒了自己没有核心人脉的事实,用P的合影、改的定位、伪造的公示材料,让被害人产生了“花了钱就能拿到内推直通资格”的错误认知,这就是典型的虚构事实。
别扯什么“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你对着一个天天发大厂日常、和行业大佬碰杯的人,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全是演的?换你你也信啊。
那些你以为的“常规营销”,可能已经踩了虚构事实的红线
我平时蹲在一线看这些案子看多了,发现很多人对“虚构事实”的敏感度,真的差得离谱。
比如刷到朋友圈的副业课卖家,天天晒学员“三天赚了两万”的到账截图,你觉得他可能是夸大宣传,不算骗;比如遇到做智慧门禁的销售,跟你说“我们的系统已经覆盖了南京南站、新街口所有写字楼”,你觉得他可能是吹个牛,不算骗;甚至遇到那种卖减脂餐的博主,晒的对比图是从国外健身博主帖子里扒的,你觉得他就是想多卖点货,不算骗。
副业课卖家P图伪造学员收益聊天记录示例
错。
只要这些编出来的假内容,是直接影响对方掏钱决策的核心因素,那就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是已经踩了诈骗罪虚构事实的红线。上个月建邺区刚抓了个做副业培训的卖家,他朋友圈里所有的学员收益截图,全是自己用两个微信对着演的,收了学员的钱就把人拉黑,前后骗了快十万,最后按刑事流程走的退赔。
很多人觉得,只要我没完全说谎,只是把话说得漂亮点,就不算虚构。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法律看的是你给对方传递的信息,会不会让一个普通人产生根本上的错误认知。就像那个卖门禁的销售,他要是跟客户说“我们的系统在三个社区做过试点”,结果他把“三个社区”吹成“覆盖整个南京核心商圈”,让客户觉得他的公司实力特别强,掏了二十万的预付款签合同——这根本不是什么夸大宣传,就是实打实的虚构事实。
别等钱转出去了,才想起来问“这算不算被骗”
上次跟法院的朋友在单位门口的炸串摊聊天,他说现在的诈骗案子,纯靠编瞎话骗的越来越少,更多的是这种“七分真三分假”的包装:真的名字,真的微信,真的能跟你聊俩小时行业内幕,甚至真的能帮你办点不疼不痒的小事,但是核心的那层“能帮你办成你最想办的事”的关系,全是编的。
太常见了。
我每次给咨询的人提提醒,都有人跟我掰扯:“他又没拿刀架我脖子上让我转钱,怎么能算骗?”
是啊,诈骗什么时候需要拿刀了?现在的骗子比你会揣摩人性多了。他知道你想进大厂,想赚快钱,想省点力气走捷径,就顺着你最想实现的那个愿望,给你搭个漂漂亮亮的假台子,就等你自己往上跳。
真要碰到这种事,别等钱都转出去了,才反应过来对方是演的。就记住两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第一,对方给你看的所有“实力证明”,你能不能通过公开渠道核实?比如他说自己是某公司的,直接打公司官方前台电话问,有没有这个人,有没有这个项目,别光信他朋友圈发的工作证。第二,但凡他跟你说“这个渠道是内部的,不能对外说,你转钱我帮你走特殊流程”的,百分百有问题。
别觉得我小题大做。小周那天在粉丝汤店里坐了快一个小时,最后把那碗粉丝端起来喝了两口,说早知道当初多问一句就好了。
哪有那么多早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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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诈骗罪虚构事实:那些藏在朋友圈文案里的“演戏套路”,真的算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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