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无效不是大公司专利:南京老周刚从鬼门关拽回30%股权

上周三在河西万达负一楼的鸭血粉丝汤店里,老周端着碗的手还在抖。 汤上飘的香菜叶都晃得打旋。 他前一天刚从安徽老家给老妈办完七十大寿回南京,刚下高铁就收到公司财务小姑娘偷偷发来的微信——一张盖着鲜红公章的股东会决议照片。

被微信踢出去的”股东”

老周是去年春天和三个朋友凑钱开的预制菜公司,就在建邺区的创业园里租了个120平的小办公室,主要做周边三个小区的家庭餐配送。他掏了十八万,占30%的股份,从找冷柜供应商到跑社区的食品经营备案,前前后后熬了大半年,连装修工人的工资都是他垫了两个月才报的。 结果这次他回去给老妈办寿,前后就待了五天。 三个合伙人趁他不在,拉着公司另两个小股东开了个”临时股东会”。决议上写得明明白白:因为老周”长期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对品牌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经全体到会股东表决通过,将老周的股权直接稀释到5%,同时撤销他之前签的那份和本地农场的蔬菜供应合同。 连个通知他开会的电话都没有。 连让他解释一句的机会都没给。 老周当时就懵了。 凭什么啊。
南京社区预制菜公司股东会决议盖章照片
南京社区预制菜公司股东会决议盖章照片
说实话,换我我也气。他当天就打了三个合伙人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接了就说”反正我们已经按章程走流程了,你不服就去告”。 他一开始以为,这种背着人开的会,出的决议肯定从根上就是无效的。 我听完他的描述,一开始也没敢把话说太满。

不是所有”坑决议”都能直接喊无效

我见过太多创业的小老板,一遇到这种事就拍桌子,说”他们没通知我参加,这决议就是废纸”。 错了。 很多人搞混的第一个误区:没通知你参加的股东会,出的决议不一定是无效的。 按照现在的司法实践,这种没履行通知义务的股东会决议,属于”可撤销”的范畴——你得在知道这件事的60天内,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个决议,过了时间,哪怕你再占理,法院也不会支持。 那什么情况才是真的能主张”公司决议无效”? 不是程序错了。 是内容本身,从写出来的那天起,就碰了法律的硬线。 比如公司决议说”把账上的100万利润直接转到大股东私人账户,不缴个人所得税”——这是逃税,违法,无效。 比如公司决议说”所有女员工入职必须三年内不许怀孕,否则自动离职”——这是就业歧视,违法,无效。 真正能直接走到”公司决议无效”这条路的,全是这种内容上的硬伤,跟你有没有被通知去开会,其实没关系。 我一开始翻老周他们的公司章程,还以为他那个案子是可撤销的,结果翻到最后一页,看到当初他们抄网上模板的时候,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加了一句”股东连续30天不参与日常经营,股东会有权直接稀释其股权”。 哦。 这就有问题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是有强制性规则的,哪能靠一个简单的股东会决议,就随便把别人的股权稀释到零头? 这条内容本身,就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 也就是说,不管他们有没有通知老周,不管老周是不是真的连续30天没去公司,这个写在决议里的稀释条款,从根上就是无效的。 老周听完的时候,手里的粉丝汤都差点洒出来。 他之前总觉得”公司决议无效”是上市公司打上亿标的官司才会用到的词,跟他这种开个小预制菜店的普通人八竿子打不着。 结果差点因为这个荒唐的条款,把自己攒了三年的二十多万本钱,搭进去大半。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稀释决议司法裁判对比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稀释决议司法裁判对比表

现在的小公司,最容易踩的无效决议暗坑

不过话说回来,最近这大半年,我碰到的跟公司决议无效有关的案子,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大家碰到的无效决议,无非就是逃税、做假账、损害员工利益这些老套的内容。 现在的新坑,全是跟那些新冒出来的业态绑在一起的。 比如上个月在软件大道碰到的那个做AI数字人创业的小团队,几个创始人开会出了个决议,说”所有离职员工手里的虚拟股权激励,全部无偿收回,不管之前签了什么协议”。 这也是无效的。 人家当初拿的虚拟股权激励,是真金白银跟着公司熬了大半年换回来的财产性权益,你一个公司决议说没收就没收?真当虚拟财产是公司想拿就能拿的? 还有上个月找过来的那个做私域流量的公司,出了个决议,说”所有从用户微信里爬来的聊天数据,不管用户同不同意,都可以用来给客户做精准营销”。 这更离谱。 直接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别说全体股东签字了,就算把工商局的人拉来签字,这个决议也是一张废纸。 我有时候跟这些创业的老板聊天,就忍不住吐槽。 很多人真的把公司章程当走流程的废纸,把股东会决议当自己家的便签纸,想写啥写啥,觉得”反正我们几个股东都同意了,啥内容都能生效”。 真等出事了,才哭着喊着说不知道这东西不能乱写。 老周上周去法院立案,回来的时候在门口买了根老冰棒,跟我说,法官看完那份决议,当场就跟他说”这个内容本身就违法,你不用扯别的,直接主张无效就行”。 他那天站在法院门口,吹着风,突然就觉得之前堵在胸口的那股气,一下子就散了。 昨天晚上他给我发微信,说公司已经把那份荒唐的决议撕了,几个人凑在一起重新改章程,特意拉了个股东群,以后不管开啥会,都要把通知发在群里@所有人,还要留好截图。 你看。 哪有什么天生就完美的规则。 大家都是在这些陌生的新领域里,摔过跤,碰过壁,才慢慢知道怎么把路走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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