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一赔三,到底赔的是什么?

最常见的两个误区,你中招了吗
第一,以为“假一赔十”和“退一赔三”是一回事。 完全不是。退一赔三针对的是欺诈,算民事赔偿。而“假一赔十”一般出现在食品领域,依据的是《食品安全法》,针对的是生产者或明知故犯的经营者。一个是三倍补偿,一个是十倍赔偿,适用的法律和情形都不一样。你拿“假一赔十”去告普通商品,法院多半不支持——除非商品本身是食品,或者商家自己承诺了。 第二,以为只要觉得“亏了”就能退一赔三。 很多人买完东西觉得价格高了点,或者质量一般般,就嚷着要退一赔三。可法律讲究事实,不是感觉。你得拿出证据,证明商家有欺诈的故意,并且实施了这个行为。光觉得“亏”没用,最多算你情我愿。举个例子,你在景区买了个纪念品,贵得离谱,但那家店明码标价,你自愿买了——这不叫欺诈,只能怪自己没做功课。当然,如果商家把玻璃珠子当玉石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真遇到欺诈,这三步比你想象中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