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的选择权:被你忽略的法定权利

我上个月刚接待了一个来咨询的张阿姨,六十多,攒了点钱想跳操健身,被健身房销售忽悠办了两万多的年卡,还办了分期。才去三次,健身房卷钱跑了。张阿姨找到银行,银行说分期是你签的字,得继续还。阿姨哭着说,我没享受到服务,凭什么不能选停了分期? 其实她要的,就是自己本该有的选择权。

法律上的选择权,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觉得选择权就是我选A选B的自由,对吧?法律上说的选择权,不是泛指你做选择的自由,是当特定情况出现,法律直接赋予你,不用经过对方同意,就能选择不同处理方式的权利。 说白了,本来合同得按双方说好的来,但万一出了岔子,比如对方违约了,或者你被坑了,法律直接给你开了个口子,让你挑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解决,不用被原来的合同绑死。比如你买了个故障的电视机,商家说只能修不能退,法律上你可以选修、换、退,这就是你的选择权。不是商家说了算。 但选择权也不是无边界的。一般来说,只有三类情况法律会给你这个权利:一是消费者买到不合格商品,或是被商家欺诈;二是对方根本没法履行合同了,比如健身房跑路,原来的服务根本做不到;三是法律专门规定的优先性权利,比如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本质也是一种法定选择权。
消费者法定选择权适用场景示意图
消费者法定选择权适用场景示意图

两个你大概率踩过的选择权误区

第一个误区:把选择权当成了“想怎么选就怎么选”。 去年我接待过一个开奶茶店的小伙子,租了房东的商铺做了半年,房东把房子卖了,小伙子找到我,说我是承租人,我有优先购买权,房东不卖给我就是侵犯我的选择权,要告房东。我问他,房东卖之前有没有提前问过你?他说,问了啊,三个月前就说了,那时候我生意不好,我说暂时不买,现在房子涨了快一百万,我又想买了。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误区。法定选择权是有期限和条件的,优先购买权要求你十五天内就要表态,过期不选就等于自动放弃,不能等别人办完手续了你又跳出来说我要选,法律不支持这样的做法。 第二个误区:觉得选择权是对方“赏”你的,商家说不给就没了。 很多人都遇到过,商家门口贴个纸“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或是活动规则写“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大部分人看了也就认了,觉得人家早就说了规则,我没话讲。 说实话,这完全错了。法律给你的选择权,是法定权利,商家的店规大不过法律。那种不对等的格式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你该选退货还是能选退货,不是商家一句话就能剥夺的。
消费者选择权常见认知误区对比图
消费者选择权常见认知误区对比图

选择权被侵犯,三步低成本应对

选择权被侵犯,三步低成本应对
选择权被侵犯,三步低成本应对
第一步,先固定好所有证据。不管是购物小票、合同、聊天记录,还是商家说“不给退只能换”的录音,全都存好,别随手删。这些东西是你主张权利的基础。 第二步,先找监管渠道投诉,别一开始就想着打官司。现在12315小程序就能直接提交投诉,电商平台也有官方介入渠道,很多消费纠纷,监管一联系商家,对方就愿意坐下来协商,成本几乎为零,耗时也短。 第三步,协商投诉都没用,再走司法程序。金额不大的纠纷,可以自己去法院走小额诉讼程序,诉讼费很低,流程也简单,不用请律师也能自己办。金额较高或是情况复杂的,再找专业律师帮忙处理就好。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普通人一辈子都遇不到什么大官司,但日常买东西、租房子、签各种协议,哪一件都离不了选择权。别总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别被商家的霸王条款吓住,你得知道,你手里的选择权,法律给你兜着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普通人的选择权:被你忽略的法定权利
文章链接:https://wuhanlihunlvshi.com/huxg/1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