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基于近年份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身损害赔偿

它归属于民法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畴,核心保护的是自然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与生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和普通合同纠纷不同,这类案件里权利义务往往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经营方、场地管理人天然更有能力控制风险,法律会适度倾斜保护处于弱势的受害方,这是立法时就定好的基调。

同是摔伤,为什么判决结果天差地别

我见过两个案情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都是商场户外扶梯检修,顾客踩空摔伤。

第一个案子,商场提前在扶梯入口摆了一米八高的硬质挡牌,刷了红白警示漆,入口还安排了保安值守,顾客为了赶时间绕开挡牌硬闯,最后摔了。法院判商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个案子,商场只在扶梯侧面贴了一张A4纸的通知,啥挡牌防护都没,顾客正常走路没看见,摔成了骨折。法院判商场承担八成赔偿责任。

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履行了明确的安全警示和防护义务。差了这一步,责任天差地别。

公共场所施工安全警示合规场景图
公共场所施工安全警示合规场景图

从公开裁判数据看常见败诉陷阱

2020—2024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发布的《侵权责任纠纷司法数据分析报告》显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方的整体败诉率超过41%,其中七成败诉的核心原因,居然都是举证不能。

很多伤者出事之后只顾着去医院治疗,等想起要打官司的时候,现场早就被清理干净了,拿不出半分证据证明对方没做防护,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说实话,这真的太遗憾了。

2020-2024人身损害赔偿原告败诉原因统计图
2020-2024人身损害赔偿原告败诉原因统计图

普通人可以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普通人可以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普通人可以落地的风险防控动作

不过话说回来,只要提前做好该做的事,不管是受害方还是管理方,都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你是场地管理人,施工维修开始前1小时内,要在风险区域四周拉起带反光条的硬质围挡,拍摄3张不同角度的带时间戳的现场照片,上传至个人云相册留存,不要只存在本地手机里。

施工或经营过程中,每天安排专人每2小时巡查一次防护设施,发现警示标识倒伏、损坏当场修复,修复前后各拍一张照片上传工作群存档。

如果真的发生了损害,不管你是哪一方,第一时间用手机拍摄完整的现场全景和细节,不要移动任何现场物品,等待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固定证据后再处理伤情,原始照片不要删除,一直保留到纠纷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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