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适用边界——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刑法的基本法律画像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它保护的是所有社会领域的核心法益——小到个人的生命财产,大到国家的统治秩序,都是刑法的保护范围。和民商法不同,刑法调整的是国家和犯罪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地位完全不对等。国家掌握着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刑罚权,普通人一旦被定罪,留下的案底会影响三代人。没人能抱着侥幸心理踩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单行本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单行本封面

同是资金往来,为何结果天差地别

同是资金往来,为何结果天差地别
同是资金往来,为何结果天差地别

我最近翻到两个2022年的脱敏案例,情况看起来差不多,判决结果完全不一样。

第一个,江苏的出借人,给做工程的借款人放了200万,约定月息两分,借款人亏了还不上,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只支持了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多出的不保护,从头到尾没认定犯罪。

第二个,福建的放贷人,给刚毕业的年轻人放了10万创业,签合同的时候故意写成20万,说只要按时还就只收10万,后来故意制造违约,逼着年轻人把名下的小户型房子低价抵押给自己,最后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判了三年。

两个案子放到一起,核心差异是什么?其实就是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第一个出借人只是想要回自己借出去的钱,哪怕利息高了点,也只是民事违法;第二个放贷人从一开始就没想只收本金利息,就是冲着人家的房子去的,这就碰到了刑法的红线。

说实话,真的可惜。很多人觉得,我只是要回我的钱,手段过分点怎么了?哪知道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

公开裁判数据里的统一逻辑

我查过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20—2023年度发布的涉财产犯罪裁判报告,数据显示,所有民间借贷转为刑事诈骗的案件里,91.7%的判决都将「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定罪的核心依据。

张明楷教授早就在刑法学教材里明确过,财产类纠纷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区分民事违法和刑事犯罪的最核心标尺。没有这个标尺,任何界定都是模棱两可的。

最高院涉财产犯罪裁判大数据报告页面
最高院涉财产犯罪裁判大数据报告页面

普通人面对可能涉刑的场景,该怎么规避风险?

和他人发生单笔10万元以上的经济往来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用途说明,签字后扫描存进带密码的个人云盘,标注交易当日的日期。

交易履行过程中,所有资金往来都走本人可查的银行转账,每一笔都标注清楚用途,转账截图和银行对账单按月整理打印,放进带锁的文件盒留存。

如果察觉到纠纷可能触碰刑事,第一时间整理好所有留存的书面材料和电子凭证,找执业律师当面沟通,所有沟通内容做书面记录签字留存,不要私下和对方做可能留下口实的沟通。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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