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十一点半,我盯着甲方发过来的第七版服务合同,刚把那个偷偷加在违约金条款前面的“可”字圈出来,旁边堆着的烤串签子还没扔,打印室刚卡了第三次的A4纸斜斜靠在显示器边上。手机震了。是上周那个要打离婚官司的张姐,连发四条六十秒语音方阵。
你以为的“自愿”,是合同里藏的那个“可”字
之前跟甲方磨了三轮的违约金条款,本来写的是“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字里行间都是板上钉钉的约束。结果第七版改稿过来,对方法务悄悄在“按每日万分之五”前面加了个“可”字。就一个字。整句话的意思全变了。
我当时盯着那个红圈标记的“可”字,差点把保温杯里泡烂的枸杞喷在屏幕上。这操作太熟了。法律上的自愿原则,从来不是“你签字了就算数”这么简单——不是说只要双方坐下来签了字,哪怕条款被改得面目全非,都能拿“我们是自愿的”当挡箭牌。

我给甲方对接的人发消息,对话框里的字打了又删,最后没好意思说“你们法务是不是玩阴的”,只客客气气发了一句:“哥,这个‘可’字加了的话,相当于咱们的违约金条款没有强制约束力,说白了,你们就算逾期半年不付钱,也可以选择不付违约金,我这边客户签了字,也没法拿着条款硬要。这不是自愿不自愿的问题,是你这边把我客户的自愿给架空了。”
对方回得更快:“哎呀小姑娘别那么较真,我们公司内部流程就是这样,大家你情我愿的事,哪有那么多雷?”
我翻了个白眼。合着在他眼里,只要把字签了,不管条款是不是被偷偷改了,不管意思表示是不是真的一致,都算“自愿”?那我要是在合同里偷偷把付款金额从十万改成一百万,是不是只要对方签了字,也算双方自愿?
半夜的语音方阵,藏着多少“被逼出来的自愿”
张姐的语音我一条一条转文字,听到第三条的时候,手里的冰美式都凉了。她说上周跟老公谈离婚,对方拿“不签净身出户的协议就去儿子学校闹,说她在外面乱搞”当要挟,儿子马上要中考,她怕影响孩子考试,咬着牙签了那份“双方自愿协商,女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
“我当时真的是自己握的笔啊,没人按着我的手,”张姐的语音带着哭腔,“可我要是不签,他真去学校怎么办?”

我盯着屏幕上转出来的文字,突然就想起刚工作那年碰到的那个程序员。刚毕业半年,在互联网公司赶项目,连续熬了一个月的大夜,HR找他谈,说要么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要么就不给转正。他当时租的房子快到期了,兜里的钱连交下个月房租都不够,咬着牙签了。后来生病去医院刷不了医保,来找我的时候,衬衫领口还沾着早上赶地铁蹭的咖啡印,说“我当时真的是自愿签的啊,我有什么办法呢”。
你说这是自愿吗?从动作上看,确实是自己握的笔,自己点的头,没有被人按着手指。但自愿原则的核心,是意思表示没有瑕疵,不是你被逼到墙角点头就算“自愿”。被人拿孩子的前途要挟出来的签字,被人拿工作要挟出来的放弃,本质上都不是真的“愿意”。
之前上学的时候,老师在课堂上念法条,说“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我当时坐在阶梯教室最后一排啃包子,还觉得这法条写的都是废话,谁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事?直到工作第三年,碰到被房东拿着涨三倍房租逼得签“自愿退租”的租客,碰到被MCN机构逼着签“自愿放弃所有账号所有权”的博主,碰到张姐这样被拿软肋逼到净身出户的当事人,才反应过来——这世界上大部分写在纸面上的“自愿”,本质上都是“没得选的时候的妥协”。
领导问“这个条款没问题吧”的时候,我在算自愿的边界
上周老板在公司大群里@我,说刚跟合作方谈好的框架协议,最后加了一句“双方自愿遵守本协议所有约定,不得就协议内容提出任何异议”,问我有没有问题。我当时刚熬了两个大夜,眼睛里的红血丝快蔓延到瞳孔了,旁边的黄焖鸡外卖盒还没扔,汤都凝了一层油。盯着那行字看了五分钟,没敢直接在大群里回。
我私发老板消息,说这个条款有问题。要是真签了,等于我们双方预先放弃了“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撤销”的权利——不管后面发现条款被偷偷改了,不管是被对方要挟着签的,只要字落了,就不能再说自己当时不是自愿的。这种约定从一开始就无效,法律根本不认可。
老板回了个“知道了,你改了吧”。我盯着屏幕突然就觉得可笑。我们天天在合同里写“双方自愿”,但真的搞懂自愿原则是什么的人没几个。有人把自愿原则当万能挡箭牌,不管条款多离谱,只要写上一句“双方自愿”,就觉得能万事大吉。比如之前碰到的合作方,在合同里写“乙方自愿承担甲方所有经营风险,不管甲方有没有过错,乙方都要全额赔偿”,对接的人还拍着桌子说“我们这是双方自愿签的,你们法务别挑刺”。
挑刺?这根本就不是自愿不自愿的问题。这是把自愿原则当成了违法的遮羞布。真的到了法院,法官不会因为你合同里写了“自愿”两个字,就不管条款是不是显失公平,是不是被胁迫签的,是不是藏着偷换概念的坑。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是什么能把所有坑都填上的超人。工位上三摞没归档的卷宗堆得比电脑显示器还高,有时候碰到那种客户,拍着桌子说“我就是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你别给我整那些风险提示,耽误我签合同”,我也会叹口气,把风险提示工工整整写在合同最后一页,让他签字按手印。毕竟我只是个拿死工资的法务助理,改合同改到凌晨两点的时候,也会想,要是真有那么多完全自愿、没有任何胁迫、没有任何坑的合同,我至于天天加班到地铁末班车吗?
昨天改完那个第七版合同,已经快十二点了。我在楼下便利店买了个老冰棒,吹着晚风往地铁站走,碰到个发健身房传单的小孩,追着我喊:“姐,我们年卡现在打三折,你自愿办一张呗!”
我差点笑出声。你看,连卖卡的销售都知道,要把“自愿”两个字挂在嘴上。
走到地铁站口的时候,张姐发来消息,说“小李啊,我昨天跟我老公谈了,他说之前说要去学校闹是吓唬我的,我现在觉得当时签的那个放弃财产的字,真的不算数对吧?”
我咬了一口冰棒,化了半根的糖水顺着手指往下流。回了她一句:“姐,你别慌。法律认的是你真的愿意,不是被逼到没办法的时候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