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界定

房屋租赁场景的裁判差异
我见过两个案情相近的案子,结果完全不一样。 第一个案子,租客租了房东的老房子住了三年,退租的时候房东说空调用坏了,要求租客赔两千块。法院查了,空调已经用了八年,本身就超过正常使用年限,坏了属于自然老化,直接驳回了房东的诉求。 第二个案子,租客租了房东的精装修婚房,为了放自己的巨型鱼缸,私自打掉了半面隔墙,还把地基的防水层戳破了,漏水泡了楼下邻居的天花板。法院最终判租客赔房东加邻居一共十二万多。 两个案子结果不同,是否超出合理使用范围造成财产损毁,就是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 说实话,很多人就是拎不清这个边界,觉得只要在你用的时候坏的就是你赔,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实证数据里的常见败诉原因
2021—2023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开发布的房屋租赁纠纷专题报告显示,该区间内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房屋租赁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诉求完全不被支持的占比达到31.2%,其中超过85%的败诉案件,败诉原因都是原告无法举证损害是在对方占有使用房屋期间发生的。 不少房东把房子租出去,几年没去过,退租的时候才说这个坏那个坏,租客说我来的时候就坏了,你拿不出证据证明当初是好的,法院当然没办法支持你。 真的挺可惜的,本来有理的事,就因为懒得留一张纸,输了官司。
实操风控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