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一定要懂的消费者权益:别花了钱还吃哑巴亏

上周楼下水果店买了盒草莓,回家一打开,底部一半都是烂的。拿去换,老板说“我这都是打折处理的,你买的时候没看啊”。\n你有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是不是转身就走了,觉得几十块钱犯不着折腾?\n大部分人都这样。但其实,你本来不用吃这个亏。\n

到底什么是消费者权益?说句大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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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听到这五个字,觉得是写在法条里跟普通人没关系的大词。其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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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只要你为了自己日常用、自己吃,花钱买东西或者找服务,你就是法律认可的消费者,法律给你兜底的这些权利,就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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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给有钱人准备的,也不是给职业打假人准备的,就是给你我这种每天都要花钱买柴米油盐、充会员、打车的普通人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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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边界其实也很清楚,就一句话:如果你买东西不是为了自己用,是拿来转卖赚钱,或者是帮公司采购走对公报销,那一般不认定为消费者,也就不享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的特殊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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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12315投诉手机操作界面
消费者12315投诉手机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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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都信过的两个误区,今天给你掰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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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十年普法,接触过太多咨询的人,对消费者权益有两个错得离谱的误解,今天一次性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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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误解:商家贴了“概不负责”,我就只能认栽。不管是实体店的“离柜概不负责”“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还是网购的“活动商品不支持退换”,九成的人看到这句话,就觉得是商家定的规矩,自己买了就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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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话在法律上根本不算数。它是商家单方面加给消费者的不平等规矩,只要商品真的存在质量问题,哪怕你是一块钱抢的特价品,该退退该换换,这句话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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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误解:网购过了七天就不能退了。很多人把“七天无理由退货”当成了唯一的退货期限,过了七天就自认倒霉。其实完全搞错了。七天无理由是说,哪怕你没任何理由,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七天内可以退。但如果是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说买的鞋穿了半个月开胶,买的手机一个月就开不了机,哪怕过了半年,只要你能证明是商品本身的问题,该找商家还是得找,跟七天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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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门口特价不退不换告示牌
实体店门口特价不退不换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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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成本最低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成本最低
真遇上事了,按这三步走,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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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是不想维权,是不知道怎么弄,怕麻烦怕花钱,这里给你说三个最实在的步骤,普通人照着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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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先把证据锁死。别一上来就跟商家吵得面红耳赤,吵完啥证据没留。先把问题商品拍清楚照片视频,把你的支付记录、和商家的聊天记录、商家的宣传截图、小票发票,全部存好,别删。特别是商家宣传的时候吹过的牛,比如说“纯天然零添加”“正品保证”,一定要留好,这是最硬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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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先找平台或监管,不用一开始就打官司。网购先找平台投诉,平台对商家都有保证金,一般都会帮你协调;实体店可以先找商场的管理方,协调不成直接打开12315小程序,填清楚商家信息和你的诉求提交就行,或者打12315电话,现在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这类问题的效率比以前高太多,大部分小问题到这一步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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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前面都解决不了,再走诉讼。现在小额诉讼程序很方便,标的额不大的案子,审理快诉讼费也低,很多法院都支持网上立案,不用你专门跑好几趟。别觉得打官司是丢人的事,也别觉得麻烦,很多商家就是吃准了你嫌麻烦,才敢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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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维权本来就是你的权利,你嫌钱少不想维,没人说你不对,但你得知道你有这个权利,别稀里糊涂就吃了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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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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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普通人一定要懂的消费者权益:别花了钱还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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