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约发小撸串,他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骂街。干了三个多月的新媒体运营,试用期刚过就被人事找理由开了,理由是“不符合公司要求”。翻遍手机和抽屉,连个像样的书面协议都找不到——当时面试说好了试用期不签合同,转正再说,他信了。现在连劳动关系都不好证明,想要赔偿连门都摸不到。
这不就是典型的吃了没懂劳动合同的亏吗。
为什么说劳动合同是普通人的职场护身符
说白了,劳动合同不是什么唬人的官方文件,就是你和老板之间,把“你干活、他给钱”这件事的所有约定,白纸黑字落下来的凭据。法律上认它,是因为它是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大到工伤赔偿、工资拖欠,小到交社保、休年假,全都靠它说话。
也不是所有干活的都需要签劳动合同。说实话,退休之后返聘回去上班的,大学生出来全职实习的,你自己接活干的兼职,这些都不算,不会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只有你正经给一家公司干活,接受公司管理,公司定期给你发工资,这种情况才必须签。

最坑人的两个劳动合同误区,今天掰扯清楚
我做了十年劳动纠纷的咨询,见过最多的就是这两个错,错了还不知道,最后吃大亏。
第一个误区:试用期不用签劳动合同,转正再签。
很多小公司都这么说,很多求职者也觉得合理,对吧?不对。法律从根上就不认可这个说法。从你第一天去上班干活开始,一个月内就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写在劳动合同里的,根本不存在“转正再签”这一说。真超过一个月不签,你是可以找公司要双倍工资的。好多公司就是摸准了新人不敢反抗,故意不签,就是为了想开你就开你,不用给赔偿。太坏了。
第二个误区:公司让签空白劳动合同,只是走流程,签了没事。
这个坑我见过不下几十次。你签了名,公司把空白部分收回去,回头想填什么工资就填什么工资,想写多长合同期限就写多长,等你出事了拿出来一看,全是对你不利的内容,你说你签过字了,法官想帮你都难。说实话,就不该签。哪怕人事说不签就不用你来了,也不能签这个字。真逼你签,你签完记得给自己拍一张完整的照片留底,能救你命。

真遇上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把所有能找到的证据收齐。除了劳动合同本身,工牌、考勤记录、工资转账流水、你和领导人事的聊天记录、工作群的聊天记录,全都整理好存好,别存在公司电脑里,自己备份一份。这些东西哪怕没有劳动合同,也能帮你证明劳动关系。
第二步,先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用花钱,打个12333就能问清楚地址电话,过去把情况说清楚,提交材料,监察大队会去找公司核实,大多小问题这里就能解决,成本极低,比打官司方便多了。
第三步,投诉解决不了的,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用交诉讼费,你自己就能去办,填个表交个材料就行,不用非得请律师。只要证据够,仲裁委会按法律规定判,不用怕麻烦。
不过话说回来,最好的维权就是一开始就避开坑。签合同的时候多扫一眼,不该签的别乱签,该要的合同一定要拿一份自己留着,别全都放在公司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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