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必须懂的仲裁常识:它离你一点都不远

前阵子接了个咨询,小姑娘刚毕业租了个一居室,押一付三,住了一个月房东要收房,还不退押金。小姑娘翻出合同找我,指着最后一行字问:这写着“争议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什么意思?我只能去仲裁吗?不能找法院吗?

其实啊,不止刚毕业的小孩,很多工作十几年的人,都未必懂这行字是什么意思。

你去签装修合同、加盟合同、甚至买个大型健身卡的会员合同,最后那页的争议解决条款,十有八九会埋这么一句。

它不是走个过场。

它直接决定了你以后维权要走什么路。

仲裁到底是什么?给你说句大白话

很多人一听仲裁就觉得高大上,搞不懂,其实翻译成人话特别简单:咱们俩闹矛盾了,都信得过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说好让人家来评理,人家说出来的结果,咱们都得认,这个过程就是仲裁。

和法院打官司不一样,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仲裁委本质上是民间性质的专业服务机构,但它做出来的裁决,和法院判决书有一样的强制执行力,真要是对方不履行,你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走一遍诉讼程序。

法律上它的适用边界说的很清楚,两点记牢就行:第一,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行,一方说了不算,绝大多数情况都是事先写在合同里,也可以出事之后再协商同意。第二,只有财产类纠纷能仲裁,像离婚分孩子、确认亲子关系这种和人身关系沾边的,不行,只能去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仲裁条款实拍图
房屋租赁合同仲裁条款实拍图

两个传烂了的误区,今天给你纠偏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说“仲裁一裁终局,输了就没地方说理了,太坑了”。

真是这样吗?确实,仲裁和法院不一样,法院一审不服你可以上诉,二审不服还能申请再审,仲裁出了结果,原则上就不能再就同一个事儿去起诉或者再仲裁了,这叫一裁终局。但这不代表你完全没救济。

要是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仲裁委压根没有管辖权,或者仲裁员收了对方好处,或者对方隐瞒了关键证据影响了公正裁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六个月之内,去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这都是法律明明白白给你的权利,不是说死了不让你说话。

第二个误区,“仲裁都是给大企业打大官司用的,我们几千块几万块的小纠纷犯不着”。

说实话,我以前也这么想,直到前两年帮一个当事人走小额仲裁,才发现不对。现在绝大多数地方的仲裁委都有小额快速程序,标的额不大的案子,审理速度特别快,有的一个月就能出结果,收费甚至比法院还低,比你耗在法院几个月等开庭,舒服多了对吧?

法院诉讼费与仲裁受理费对比表
法院诉讼费与仲裁受理费对比表

真碰到仲裁问题,你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真碰到仲裁问题,你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真碰到仲裁问题,你按这三步走就错不了

第一步,先翻出你的合同,找到争议条款,先看看它有效不。很多合同乱写,写“争议可以去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这种条款法律上是无效的,真出事了你该去法院去法院,不用管它。要是写清楚了“争议由XX市XX仲裁委员会仲裁”,那你就只能去仲裁了,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

第二步,确定要走仲裁了,先去对应仲裁委的官网翻信息,现在绝大多数仲裁委都支持网上立案,你把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按要求传上去就行,不用来回跑折腾。要是你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和法院打官司一样的。

第三步,要是你对裁决结果不服,别到处信访瞎闹,抓紧时间,拿到裁决六个月之内,去找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把你手里的证据准备好,符合法定情形法院会受理,过了这个期限,再想维权就难了。

其实啊,仲裁就是个解决纠纷的路子,没有传说中那么玄乎,也没有网上说的那么坑,它就是给你多一个选择而已。很多人签合同的时候不看最后那几页小字,等出事了才抓瞎,这才是最亏的。

签任何合同,不管大小,最后那页争议解决那栏,一定要扫一眼。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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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普通人必须懂的仲裁常识:它离你一点都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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