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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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父母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一般在协议离婚时,抚养费都会协商好并写入离婚协议,那么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武汉离婚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但离婚后对方反悔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跟武汉离婚律师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如何处理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就是武汉离婚律师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如何处理的内容,如离婚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对方就需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如若不履行协议,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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