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一般会在审理案件前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双方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判决可否再起诉?下面由武汉离婚律师网武汉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起诉离婚有和好的没判决可不可以再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一方以同样的事由在六个月内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受理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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