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安全监护人员有谁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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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安全监护人员的承担者一般情况下是有专业资格人员,具体的工作内容有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工作中安全监护人员有谁担任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自己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安全监护人员是具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得上岗的机会,所以自己的责任承担是较重,如果自己不能合理处置就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自己要努力践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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