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新场景下,票据追索权正在悄悄变样

上个月在广州沙河的档口喝早茶,碰到做女装批发的张哥,烟一根接一根抽,脸皱得像泡了水的牛皮纸。他接了一个中东的大订单,一百万的货,对方走了数字票据,中间人抽三个点,他当时乐得合不拢嘴,说终于碰上个不赊账的大客户。哪知道到期提示付款,直接被拒付了。出票人那边联系不上,中间人早把钱赚完拉黑了。翻来覆去,只剩下一条路:行使票据追索权。可这一步,他走得磕磕绊绊。

一张拒付的数字票据,把老经验砸得稀碎

张哥做国内生意做了十几年,纸质票、电子银行承兑票都碰过,老规矩他门清:出票人不给钱,找前手要就行。 这次不一样。这张票是迪拜某贸易公司通过区块链数字票据平台开出来的,转手了三手才到张哥手里,每一手都没有纸质签章,甚至连书面的转让协议都没有,就是在平台上点了一下确认转让。张哥去找第一手的那个国内代理商,对方说,我又没给你做保证,这个票是平台上流转的,你找平台去啊。平台说,我只是提供信息服务,票据责任我不担。
跨境电商数字票据拒付通知界面
跨境电商数字票据拒付通知界面
说实话,我听完都觉得头大。放在十年前,哪有这种事?所有票据都是纸质的,有银行背书,每一手转让都签得明明白白,真拒付了,拿着票去找前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现在呢?数字票据跨边境、跨平台,转手几十次都有可能,出票人在国外,前手可能就是个线上皮包公司,真要追索,连被告身份信息都调不到。很多中小老板和张哥一样,只知道票据能贴现、能当钱用,根本没搞懂票据追索权到底是用来干嘛的

你以为追索权是”额外选项”,其实它才是最后救命闸

很多人对票据的误解太深了。拿了一张票,就觉得万事大吉,只等到期收钱。可只要是票据,就有拒付风险。大到出票公司破产,小到账户资金不够,说拒付就拒付。 票据追索权是什么?就是法律给所有持票人留的后路——只要你这张票是合法取得的,到期拿不到钱,你可以找任何一个前手,不管是出票人、承兑人还是中间转让人,都可以要求他们清偿票面金额、利息还有你追索花的费用。
票据追索权前手清偿流程示意图
票据追索权前手清偿流程示意图
张哥的问题出在哪?他拿到票的时候,已经离出票日过去快五个月了,他不知道电子商业汇票对前手的追索权时效只有六个月,等他反应过来要起诉,差半个月就过时效了。更麻烦的是,这张票据还被拆分过,原来一百万的票,前手拆成了八十万和二十万分别转,张哥拿的是八十万的那部分。原来的票据规则要求票据整体转让,不能拆分,那拆分后的票据持票人,还能不能向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这个问题现在业内都吵翻了。上个月我看到浙江有个判例,法院支持了拆分后的追索权,说数字票据拆分是行业惯例,不影响票据效力。没多久广东又出了一个相反的判决,说拆分破坏了票据的整体性和无因性,持票人只能找直接转让你的那个前手要钱。

新交易跑在规则前面,追索权正在重新生长

新交易跑在规则前面,追索权正在重新生长
新交易跑在规则前面,追索权正在重新生长
说实话,这几年新东西太多了。数字票据、跨境供应链票据、还有供应链金融里拆分的各种票据,做得风生水起,可法律规则还没完全跟上。很多地方的法官,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张哥的案子现在立了,律师跟他实话说,判赢判输都有可能,毕竟没有明文规定说拆分后的数字票据能不能全额追索所有前手。张哥说,早知道这样,我当初宁愿少赚十万,也要找银行做承兑。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跨境贸易哪有那么多银行愿意给小商家做承兑?大家都是小本生意,能走票据已经比赊账安全多了,送上门的单你能不接吗? 很多人觉得票据法、票据追索权都是给大企业大银行准备的,和小商家没关系。不对。现在小商家做批发、做跨境,十单有六单走票据,你哪天碰上个拒付,第一个要用到的就是追索权。别等出事了才想起翻法条,平时多留两个心眼就够:不管什么票据,转让记录、交易合同一定要存好,每一手的主体信息留清楚,别到时候连告谁都不知道;一定要记着时效,六个月的期限,错过就没了,真出问题赶紧行动;碰到数字票据拆分转让的,多留个心眼,最好让所有前手都留个书面确认,别只点个平台转让就完事。 张哥现在还天天泡在律师事务所等消息,他说做了十几年生意,第一次碰到这种新法没说死的事,心里七上八下的。其实哪止他一个?整个市场都在试探。新的交易方式跑起来了,规则也得一步步跟上,票据追索权本来就是保护持票人的,现在只是在新的土地上,重新学着怎么站得住脚而已。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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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数字贸易新场景下,票据追索权正在悄悄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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