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7 01:17:55 分类:案例研讨
上个月和公益圈的朋友吃饭,听见了张阿姨的事。
全盲,退休快十年,平时靠着导盲杖能自己出门买菜。那天社区让她去地铁站旁边做免费体检,她揣着手机就去了。
进闸要刷健康码,必须本人刷脸。她女儿提前把健康码截图存在她手机相册里,说给人看就行,没人说必须刷脸啊。
她摸不到刷脸的摄像头位置,志愿者凑过来要拿她手机帮她操作,她往后缩了——前年她托人帮她办社保,个人信息转了三道手,半个月后天天收到针对残疾人的养老诈骗电话,她吓得半年不敢随便把手机给别人碰。
刷脸机前站了十七分钟的张阿姨
她就那么站着。
人流呼呼地从她身边擦过去,没有人停下来问一句。后来还是一个同样视障的路人路过,摸过来帮她找了位置,才进了站。
十七分钟。说长不长,但是足够把一个人所有的体面都磨掉。
地铁站入口刷脸核验健康码的视障人士
说实话,我听完这个事第一反应不是生气,是后怕。
我们天天说数字化便利,说无接触服务安全,但是从来没人想过,那些看不见屏幕、摸不到键盘的人,他们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张阿姨遇到的不是个例,是现在所有残疾人无障碍服务里,最尖锐的新冲突:数字化无障碍,到底是义务还是加分项?
今年新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写了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场所,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的信息服务。但是法条写得清楚,落到具体场景就全是模糊地带。
你说地铁站要做无障碍,我修了坡道,装了扶手,算不算做了?你说我没做数字化的,那我哪知道要做到什么程度?要不要每个闸机都留一个人工通道?要不要所有系统都适配读屏软件?出了问题谁担责?
义务写进了法条,谁来扛「兜底的锅」
去年有个挺轰动的案子,一个视障人士起诉某电商平台,说平台APP不兼容读屏软件,他连商品都搜不了,侵犯了他的无障碍权利。最后他赢了,平台也改了。
但是不过话说回来,全国多少个APP?多少个公共服务平台?总不能每个都要残疾人自己打官司告一遍,才有人改吧?
视障人士使用读屏软件操作智能手机
我前阵子接触过一个做互联网无障碍改造的工程师,他说,一个主流APP改一遍读屏适配,成本也就几十万,对大平台来说就是零花钱,但是没人愿意动。为什么?因为没有处罚啊。你不改,没人罚你,改了又看不到直接收益,那我干嘛花这个钱?
更有意思的是张阿姨遇到的那个冲突:要无障碍就得让别人帮忙操作个人信息,不让别人碰就用不了服务,这个死结怎么解?
现在我们讲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不能随便泄露个人信息,要求本人授权,但是对于残疾人来说,很多时候没有辅助就没法完成授权,这个中间的责任怎么划分?
志愿者帮忙刷脸,信息泄露了,算谁的?算志愿者?算地铁站?算张阿姨自己不该让别人帮忙?
现在没人说得清。法律也没写。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倒霉的就是掉河里的人。
无障碍不是慈善,是法定权利
无障碍不是慈善,是法定权利
很多人一提到残疾人无障碍服务,第一反应就是「这是公益」「这是照顾特殊群体」,错了。这是他们本来就该有的权利。
就像你我修了马路要走,他们也要走;你我要线上挂号看病,他们也要挂;你我要进商场买东西,他们也要进。不能因为人数少,就把这群人直接从我们的公共空间里抹掉。
我之前看见有人说,现在无障碍做得不好,是因为没钱,是因为技术不够,扯淡。张阿姨那个地铁站,多开一个人工核验口,能花多少钱?无非就是多安排一个工作人员十分钟的事,难吗?不难啊。
就是没放在心上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已经是进步了,至少我们终于把残疾人无障碍服务这几个字,堂堂正正写进了法律里,不再是靠企业家做慈善、靠公益人士募捐才能推动的事。
现在就等着细则出来,等着监管动起来,等着那些把义务当福利的商家和机构知道:你不做,是违法的,是要受罚的。
昨天刷到一条短视频,一个全盲的女生自己去看电影,影院给她留了专门的位置,工作人员一路领着她进去,还给她做了语音讲解,她笑着说「原来我也能自己出来看电影」。
看完挺感慨的。
我们总说法律要进步,要跟上时代,其实法律的进步从来不是写几个字在纸上就完了,是要让每一个被落下的人,都能重新走回人群里,都能堂堂正正享受这个时代的便利,不用看别人脸色,不用磨自己的体面。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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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被算法落下的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的法律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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