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卡了八个月的牌照,卡住了二十个人的饭碗
阿凯的公会叫山行,一共二十一个人,做了两年户外文旅直播。最早就是拍野山徒步、无人村探秘,靠打赏赚点钱,去年开始有人找他们定小众露营路线、本地人文徒步团,生意一下就起来了。本来想做大,接平台的官方文旅扶持活动,结果平台一句话:必须拿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不然不给流量扶持,也不能接官方合作。
那就办呗。结果一去政务中心递材料,就卡住了。阿凯的公会注册资本五十万,许可要求是一百万。那就增资。增资完了,又说你的经营范围里没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这一项,要先改营业执照。去工商局改,工商局说,这个经营范围需要先拿到文旅部门的许可才能加。
哦,原来绕回来了。这就是死循环。

八个月,阿凯跑了十四趟文旅局,跑了九趟政务中心,材料补了五次,还是卡在这。说实话,换谁都窝火。你说我做的是违法生意吗?我带游客走的都是合规开放的山野路线,不碰保护区,不碰文物,所有产品都买了保险,税也一分没少交。怎么就办不下一张证呢?
走投无路了,找律师问,律师说,要么等,要么打行政诉讼,告文旅部门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法定职责。他犹豫了三个月,上周终于签了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诉讼里,最扎心的是“隐形门槛”
我接触过好几个类似的案子,做AI生成内容的自媒体平台,要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要求有健全的新闻内容审核机制,可AI生成内容的审核机制本身就和传统媒体不一样,按旧标准算,你就是不合格。做虚拟数字藏品交易的平台,要办经营性ICP许可,要求你说明业务内容,你一说“数字藏品”,审批的人没见过对应的分类,直接打回来补材料。
这些不是明着不给你办,就是按现有的规则,你怎么都凑不齐要求。说白了,规则是十年前写给十年前的生意的,现在新东西长出来了,规则没动,那你就进不去门。

很多人说,那你不能等规则改了再做吗?可生意不等人啊。平台的扶持期就这一年,你拿不出证,流量直接给你掐了,二十多个人的工资谁发?房租谁付?阿凯说他上个月已经把自己的车卖了发工资,再拖半年,直接散伙。
不过话说回来,打行政许可诉讼,普通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赢不了,是赢了之后也没下文。之前有个做共享充电宝的老板,告赢了不批点位的城管,结果下次申请还是一样卡你,只是换了个理由。对吧?但阿凯说,他不怕,就算散伙,他也要把这个事捅出来,让管规则的人看看,下面的人做生意到底卡在哪了。
每一场小官司,都是在给新规则铺路

我一直觉得,行政许可诉讼从来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它是新业态给旧规则递的一张“修正案”。十多年前,第一场网约车行政许可诉讼打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那个司机疯了,敢告客运管理处,结果呢?现在全国都放开了网约车的合规身份。
规则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就能编出来的,是一帮先吃螃蟹的人,撞得头破血流,撞出一个口子,后面的人才能跟着走进去。阿凯的案子下个月开庭,我问他怕不怕,他说怕什么,大不了回去继续做野播,总比闷头憋死强。
现在很多人都在喊“支持新业态”,喊口号没用,真到了卡脖子的时候,得有人站出来,把这个结放到法庭上去解。行政许可诉讼不是为了争输赢,是为了告诉所有做新业态的人:你有说话的地方,你有推动规则变化的途径。
我等着看这个案子的结果,也等着更多卡在门口的小老板,敢拿起这个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