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个字,算不算商标近似混淆?
老陈的品牌叫「观山辞」,主打东方栀子香薰,四年前就注册了第3类化妆品香薰的商标,去年双十一大促之后,老粉找过来问:“你家怎么出便宜款了?味道不对啊”,他一搜才发现,抖店开了个「观山词」,辞是告辞的辞,人改成了词语的词。价格比他低三成,详情页抄得连标点符号都不改。

老陈找平台投诉,平台说人家有注册商标,你得拿司法判决来。找律师咨询,第一句话问的就是:就差一个字,能认定商标近似混淆吗?
说实话,放十年前,这个还真不好说。那时候线下开店,你开在我隔壁一条街,消费者买贵的东西还能多瞅两眼,认错的概率没那么高。放到现在呢?
算法把商标近似混淆的坑挖得更大了
你去电商平台搜老陈的「观山辞」,平台算法会自动给你推荐“你可能还喜欢”“相关搜索”,排名第一的就是「观山词」。很多消费者本来就是冲牌子来的,手机屏幕就那么大,瞟一眼根本分不出来。点进去就买了,买完不对还以为是品牌变味了。

原来法院认定商标近似,核心标准是「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以前法官判断,都是按普通人逛店的注意力来算。现在呢?算法主动放大了混淆可能性——哪怕两个商标只有半分像,算法都能把它们凑到消费者眼前,混淆的概率直接翻了好几倍。
这两年我接触了不下十个类似的案子,全是电商直播赛道的:做露营装备的“山之客”被蹭“山客”,做女装的“鹿向南”被蹭“鹿难往”,全是改一个字换个偏旁,专门蹭流量捞快钱。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擦边的真能全身而退吗?还真不一定。
蹭出来的流量,迟早要还

前两年有个很火的案子,茶颜悦色告茶颜观色,最后判了赔一千万,很多人说是不是判太重了?其实一点不冤——从名字到装修到产品,全都是故意做近似,就是为了让消费者认错,这不叫创意,这就是抢别人的饭碗。
这两年商标规则调整之后,对这种恶意造成商标近似混淆的行为,惩罚性赔偿提得越来越高,以前你蹭赚了十万可能赔十万,现在能判赔三百万,把你赚的全吐出来还倒欠。
很多小老板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我改一个字,就不算侵权,大不了被发现了我再换个名字,反正钱已经赚了。那是老黄历了。现在平台和法院都吃准了这种套路,只要你是故意做近似,就是奔着混淆消费者去的,躲不掉。
昨天老陈跟我说,对方找过来想和解,说愿意出五万块私了,让老陈撤起诉。老陈拒绝了。他说我做了五年,从摆地摊卖到十万粉丝,每一个粉丝都是闻着我的栀子花香攒出来的,凭什么让一个改了一个字的人捡便宜?
对啊。你蹭的不是名字,是别人熬了五六年的饭碗。法律现在也在慢慢跟上这些新变化——原来大家都说,商标近似混淆是打擦边球的灰色地带,现在越来越多的判例告诉你,只要你故意让消费者混,那就是踩红线。至于那些还在想着靠改个字蹭流量的,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