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伤:当智能摄像头照进小区公摊,谁赢了谁尴尬

被苹果砸中脑袋的外卖员,和对着阳台的AI摄像头

上个月在广州天河的一个建成快20年的老小区,送外卖的小张骑车进小区送单,刚停在三栋单元门门口,一个啃了一半的烂苹果从天上掉下来,正砸中他右脑。

路人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晕了半小时,送医院一查,脑出血,开颅手术花了快十五万,后续康复还要大几十万。

这个小区半年里已经掉过三次东西:掉过不锈钢晾衣架,砸穿了一楼的雨棚;掉过半瓶喝剩的可乐,擦着小区阿姨的肩膀砸在地上;掉过一盆带刺的仙人球,落在儿童滑滑梯边上——这次终于砸伤人了。

业委会连夜开了会,全票通过要装AI高空抛物抓拍摄像头,直接对着三栋的每层阳台外沿,只要有东西掉下来,自动锁定楼层自动存图。

装摄像头的师傅刚架好设备,12楼的李姐拎着菜篮子冲下来,一脚踹掉了固定支架。

你自己看!你那摄像头是不是正对着我家阳台!我晒个睡衣内衣都拍得清清楚楚,这不是偷窥吗!

小区楼栋外墙安装的AI高空抛物摄像头
小区楼栋外墙安装的AI高空抛物摄像头

好好一件抓高空抛物的好事,当场就变成了两拨业主的骂战。一方说小张还躺在病床上等着钱救命,你连个摄像头都容不下,太自私。另一方说我凭什么要拿自己的隐私换你的安全?真出了事,你赔我隐私吗?

法律留的空白,刚好卡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中间

我翻了最近一年各地的判例,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变化:过去十年打高空抛物致伤的官司,十场有八场是受害者告整栋楼业主,找不到肇事者就全楼连带赔偿。现在倒好,十场有六场是业主告物业,告摄像头侵犯隐私。

现在绝大多数小区装的高空抛物摄像头,都踩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上。

民法典写得很清楚,物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说白了,你不装摄像头,真出了事物业跑不了。可什么叫「必要措施」?装什么样的摄像头?拍到什么范围算合法?法律没说死。

去年上海有过一个现成的判例:业主起诉物业,说装的高空抛物摄像头正对着自家主卧窗户,日常出入一举一动都被拍了,要求拆掉。法院最后判物业侵权,强制拆除。理由很简单,就算是为了公共安全,也不能过度侵犯业主隐私。

广州这个小张的案子,现在就卡在这。摄像头因为李姐闹,已经停装半个月了,找不到肇事者,小张的医药费还是自己垫的。物业说我不装摄像头,就是我没尽义务,以后真出事我赔不起。李姐说你装摄像头拍我家阳台,就是侵权,你不挪位置我就告你,官司打到底我也不怕。

法院公开宣判高空抛物致伤侵权案件现场
法院公开宣判高空抛物致伤侵权案件现场

说实话,我上个月跟广州一个基层法官喝茶聊起这个事,他皱着眉头说,现在这种案子最头疼。一边是躺在病床上等着救命钱的受害者,一边是没错分毫就要保护隐私的业主,哪头轻哪头重?法官自由裁量,说什么都有人挑理。

没人想当坏人,可规则为啥就不能痛快点?

没人想当坏人,可规则为啥就不能痛快点?
没人想当坏人,可规则为啥就不能痛快点?

我上周特意绕去那个小区看了看,三栋单元门入口贴了两张纸,一张是业委会印的倡议书,说小张家里条件不好,号召大家凑点医药费,下面已经零零散散写了好几百上千的捐款。另一张是李姐贴的联名信,反对物业装对着住户阳台的摄像头,说多数人的利益不能绑架少数人的权利,下面也签了二十多个名字。

两张纸刚好贴在一起,边边角角都叠着,看着特别扎心。

没人想当坏人。李姐说她也给小张捐了五百,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我平白无故就要被人天天拍?小张的老婆也说,她也理解李姐不想被拍的心情,可她老公现在躺在医院,摘了半个脑子,她一个人带俩孩子,真的走投无路了。

过去大家骂高空抛物的规则不合理,说一人抛物全楼买单,凭什么好人要为坏人的错买单?现在技术来了,能精准抓肇事者了,不用全楼背锅了,结果又出来新问题:为了抓坏人,好人的隐私要让到什么程度?

有人说这不简单,把摄像头调一下,只拍外墙不拍室内,画面存在加密服务器里,只有出了事故才能调阅,日常没人看,这不就行了?

可你敢保证摄像头不会被黑客偷数据吗?你敢保证物业内部没有人偷偷调画面吗?这种担心一点都不矫情,换你你也不放心。

不过话说回来,我倒真盼着这个案子能早点走到法庭上,出一个清清楚楚的判决。不管最后是李姐赢了,物业要挪摄像头,还是业委会赢了,摄像头继续装,至少能给全国成千上万个纠结的小区划一条线。

告诉所有人,要防高空抛物致伤,我们要守住安全,隐私要让到哪一步;要保护隐私,我们要为公共安全扛多大的责。总比现在这样,两拨好人对着耗,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委屈,强太多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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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高空抛物致伤:当智能摄像头照进小区公摊,谁赢了谁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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