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跟做直播公会的老陈在巷口咖啡店坐,他拍着桌子骂娘,一口烟圈吐出来,说被跟了三年的运营坑了小一百万。
没人想到,现在的职务侵占挪用,早就不是当年出纳卷走公司账户钱的老剧本了。坑都藏在看不见的地方,等你反应过来,钱早就没影了。
攥在个人手里的公会账号,算侵吞单位财产吗
老陈当年创业起步,兜里拿不出十万块招团队,招小张的时候,拍着肩膀说,兄弟你放手干,所有起号成本公司出,做成了给你15个点提成。小张没日没夜剪了半年视频,三个女装种草号硬是做起来了,单月稳定佣金加打赏小二十万。
结果呢?上个月小张直接失联,三个账号的绑定手机号全换了,佣金提现账户也改成自己的,留了句话:号是我一手做起来的,凭什么给你?
老陈急得团团转,跑去派出所报案说职务侵占挪用,警察第一句话就把他问傻了:账号实名认证是谁的?
哦,当年为了规避平台封号风险,老陈让小张用自己身份证实名的,公司连个纸质协议都没签。

原来的职务侵占,盯的都是实体钱、实体货。现在呢?变成了流量、账号、虚拟收益,这些东西算不算本单位财物?小张说,我靠自己涨的粉,熬了几百个夜才做起来,公司就出了点电费网费,凭啥算公司的?
说实话,一半以上的中小公会起号,都这么操作。用员工个人身份实名,省事儿还规避风险,等做起来了才想起签归属,大多都不了了之。真闹到法院,老板拿不出归属证明,只能吃哑巴亏。
挪用公司算力挖币,算不算挪用资金
去年杭州碰到一个做SaaS的朋友,说他们技术经理偷偷用公司12台云服务器挖了十个月虚拟币,卖了快一百二十万,年度交服务器费的时候才发现,流量费用超了八十万,一查后台才露馅。
这个案子拿到派出所,民警都懵了。第一次碰到挪用算力的案子。
我们传统说挪用资金,都是挪公司账户里的真金白银,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别人。现在呢?挪的是公司买的算力、带宽、服务器资源,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算不算单位的资金或者财物?
那个技术经理被抓的时候还喊冤,说我就是用了半夜闲置的资源,又没动你公司银行账户一分钱,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个案子最后没走刑事,公司把钱追回来就和解了。不是因为他没犯法,是因为边界太模糊了,原来的法律条文没写这么细,裁判者也怕错判,谁也不想第一个吃螃蟹。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事儿真不是个例。公司美工用公司的几万块专业电脑接私活赚外快,行政用公司的配送货车拉私活,运营把公司的客户流量导去自己的新店,攒多了都是动辄几十万的纠纷,算不算职务侵占挪用?至今都没有统一的说法。
规则在追着生意跑,别拿糊涂当情怀

现在很多新业态创业者,张口就是情怀,闭口就是一起拼,最不爱说规则,觉得谈钱签合同伤感情。最后呢?感情没了,钱也没了。
我最近翻裁判文书网,看到这两年职务侵占挪用的案子,将近三成都是新业态的,涉案的财产不是虚拟账号就是流量、虚拟财产,放在五年前,根本没人能想到这些能值上百万。
p>法律其实已经在跟上了,最近两年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判例,把虚拟账号、网络流量这些新型财产,认定为单位财物,最终定了职务侵占。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啊。你得拿出协议证明账号是公司的,你得拿出工资证明这个人是利用职务便利拿的公司财产,你什么都没有,空口白牙,谁能帮你?说实话,现在不管是法律还是创业者,都在新土地上摸着石头过河。今天的一个小纠纷,说不定就是明天规则修改的依据。我们总说法律有前瞻性,其实前瞻性都是从一个个普通人的纠纷里长出来的。
赚点小钱不容易,别抹不开面子签合同,别抱着侥幸装糊涂,该划清楚的边界一定要早划。不然等别人卷着你的成果跑了,你拍大腿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