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数额:新赃物里老规则碰出的裂痕

上个月去法院听一个新案子,被告是某地级市负责智慧城市招标的科长,四十出头,头发白了一半。 他收的不是现金,不是卡,是对方送的三个平台发行的数字藏品,再加8枚以太坊。 案子开到一半,控辩双方吵得面红耳赤,核心就一个问题:这贪污受贿数额到底怎么算?

老规则遇上新赃物,数额算不清的尴尬

放十多年前,哪有这种问题。收现金,点多少算多少。收房产,按登记价或者市场价一估就出来。哪怕是收翡翠黄金,找个鉴定机构半天就能出结果。 现在不一样了。赃物都跑到线上了。 你说这8枚以太坊,受贿当天的价格是1万3一枚,总价值10万4,等到案发,才合6千多一枚,总价值不到5万。差了快一半,刚好差出入刑和不起诉的界限。 那三个数字藏品更离谱,行贿方当初花99块钱一个抽的,抽中之后转手炒作最高到过18万一个,现在没人接盘,挂三个月都卖不出去,等于一文不值。 贪污受贿数额的认定,直接决定了定罪量刑的轻重,差几万,差的就是缓刑和实刑,三年和十年的区别。哪能含糊?
法院庭审新型虚拟财产受贿案现场
法院庭审新型虚拟财产受贿案现场
我跟做刑辩的朋友吃饭,他说这两年碰到好多这种奇葩案子。有当事人收了顶级网游账号,对方花几十万打造的,游戏规则不许私下交易,找谁说理去?有收AI公司期权的,行权价格一块钱,公司IPO估值说每股几十块,你按哪个算?还有人收元宇宙里的虚拟土地,当初炒到几十万一块,现在跌得只剩零头,这个锅谁背? 老规则没说过这些啊。现行的司法解释,只提到了有价证券、股票这些传统的东西,哪想到现在行贿都送出NFT了?

不是数字游戏,是真金白银的自由差距

别觉得这是法院没事找事,这些数字背后全是普通人的身家自由。 去年浙江判了一个案子,某国企技术主管收了12枚比特币,受贿那天比特币价格是38000美元一枚,总价值折合人民币近300万,等到案发,跌到19000美元,差了快120万。 100万是什么概念?贪污受贿一百万以上,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差一百万就是好几年牢啊。 控方说,权钱交易你完成的时候,赃物价值就是那个价,你拿到手之后涨了跌了,都是你自己要承担的风险,凭什么给你往下减? 辩方说,那要是受贿之后全跌没了,实际一分钱好处都没拿到,还要按最高的时候算,这不公平啊。
中国刑法贪污受贿数额量刑对照表
中国刑法贪污受贿数额量刑对照表
说实话,我挺理解辩方的。换你你也不服啊,我口袋里的东西本来不值那么多钱,硬要按最贵的时候算我罪,换谁能接受? 不过话说回来,行贿的人为什么偏送这些东西?不就是看中了它们价格波动大,数额不好算,就算查到了也能往轻了蹭,这不是明摆着钻规则的空子吗? 你看现在圈子里都快成潜规则了,想送礼又怕查,就送虚拟货币送数字藏品,一来不容易被发现,二来就算事发,数额认定扯不清,总能占便宜。

法律也在跟着新生活重新学走路

法律也在跟着新生活重新学走路
法律也在跟着新生活重新学走路
我最近翻各地的审判指导意见,其实好多法院已经摸着石头开始试了。 现在主流的做法是:凡是有公开交易市场的虚拟财产,一律按受贿行为完成当日的市场平均价格计算,不管案发时涨成什么样还是跌成什么样。这个逻辑其实挺顺,受贿既遂就是你拿到手的那一刻,交易完成了,数额当然按那一刻定。 也有地方折中,说要是赃物案发的时候还在被告人控制下,那就按案发时算,这个争议就更大了。 至于那种没有公开交易市场的,比如小众数字藏品、私人定制的虚拟装备,现在一般是要么按行贿方的购买成本算,要么找第三方机构按同类型市场价格估,误差大是大,总比没有强。 前阵子那个数字藏品受贿的案子,最后法院就是按行贿方当初抽盲盒的成本,三个算下来不到300块,加上以太坊按受贿当日算总共十万多一点,判了两年缓刑,也算是现有规则下能得出的最合理的结果了。 对吧?你不能要求规则一下子就完美,毕竟这些新东西出来才几年,用它来行贿受贿的案子也就这两年才多起来,法律本来就是跟着社会走的,人们换了新的玩法,法律自然要慢慢调整新的规则。 以前我们说贪污受贿数额就是点钞票,现在钞票都变数字了,赃物都跑到虚拟世界了,法律当然也要跟着过去,一点点摸清那里的路。走得慢一点没关系,踩错了也能改,这不就是我们这个时代里,法律最真实的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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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贪污受贿数额:新赃物里老规则碰出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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