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4 15:53:42 分类:案例研讨
上个月帮师弟处理咨询,碰到个吓死人的案子。广州读大二的男生小杨,毕业前帮同校老乡带了四个快递包裹,拆开是四支上头电子烟。被抓的时候,办案人员称重,连烟杆带烟油一共十七克。送去鉴定,里面的合成大麻素有效成分,才2.1克。
带四支电子烟,怎么就摸到十年量刑线了
按照我们现在《刑法》里毒品犯罪的规则,毒品数量不以纯度折算,这句话好多人都听过对吧?早年这个规则出来,是为了对付毒贩把高纯度毒品掺面粉卖,不管你掺多少,总重量算多少,一克就是一克,绝不放水。
放到新型毒品这里呢?不对味了。
现在的合成大麻素,大多混在烟油里,99%都是丙二醇、甘油这些正常烟油的基底,有效成分才那么一丢丢。你把基底的重量也算成毒品重量,那等于把白开水都算成毒药了啊。
小杨这个案子,按十七克总重量算,合成大麻素属于《量刑指导意见》里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直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就带四支电子烟,换十年,换你你能信?
新型合成大麻素上头电子烟实物图
说实话,我听完也倒吸一口凉气。要是按旧规则死磕,这个刚满22岁的孩子,这辈子直接就毁了。
同案不同判的口子,到底是谁开的
你别以为这是个例。我翻了不下一百份裁判文书,同样是带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同样有效成分不到三克,有的法院按总重量判十年,有的法院按有效成分折算之后判两年,甚至还有不起诉的。
差距能拉五倍。这不离谱吗!
有个云南的案子,去年判的,行为人帮毒贩运了十袋”奶茶”,总重320克,里面的芬太尼有效成分才不到1克。法院按总重量算,直接判了无期徒刑。你说,一克有效成分,换一辈子自由,这个量刑真的匹配他的行为危害性吗?
不过话说回来,真不能全怪法官。规则本身就留了模糊地带。最高法早年有过批复,说对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确实可以按照有效成分来计算毒品数量,但是这个批复不是明文写进量刑规范的,很多地方法院不敢改,怕被说放水,怕错案追责。
中国法院毒品数量量刑裁判文书公开页截图
我之前跟一个刑庭法官吃饭,他说我也知道按总重量判不对,但是我敢乱改吗?出了问题谁担责?反正按旧规则判不会错,哪怕结果不合理,也没人找我麻烦。
哦,懂了吧。很多时候不是法官坏,是规则没给人底气。
毒品数量量刑,得跟上毒品的新玩法了
毒品数量量刑,得跟上毒品的新玩法了
现在的毒贩比谁都精。他们早就摸透了旧规则的漏洞,故意把极少量的高纯度毒品混进大量的基质里,一来不容易被查,二来就算被查了,只要按总重量算,随便带个几包就够判十年,反而把想入行的小喽啰绑得死死的,不敢反水。
你看,旧规则原来反而被坏人利用了。
严打毒品没错,没人说要放毒贩一马。但是严打要打对人啊。不能把帮朋友带了几支烟的大学生,跟走私了几十公斤海洛因的大毒枭判同一个档次吧?
小杨那个案子最后结果还好,检察院采纳了按有效成分计算的意见,认定毒品数量是2.1克,加上他是初犯,又是在校学生,最后判了三年缓刑,现在他已经考上研究生了。但是还有多少个没这么幸运的小杨?
上个月还看到一个消息,一个19岁的小孩,帮人带了六支电子烟,按总重量判了七年,现在还在监狱里。申诉都没人理。
法律本来就是跟着人的生活走的。几十年前定规则的时候,哪有人能想到现在毒品会混进电子烟、奶茶、巧克力里面?规则老了,就得修。不能让普通人来为规则的滞后买单啊。
前阵子看到最高法的调研消息,说已经在收集新型毒品量刑的案例了,说不定过两年,毒品数量量刑的规则就改了。只是那些已经折进去的年轻人,能等得到那一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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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新型毒品迷局:毒品数量量刑的规则缺口
文章链接:https://wuhanlihunlvshi.com/cases/2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