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公益咨询点,碰到个六十多的王阿姨。跟老伴搭伙过了十八年,没领结婚证。当初说都是二婚,摆两桌请亲戚吃个饭就行,证不证的无所谓。
上个月老头车祸走了,单位发的几十万抚恤金,老头的子女一分都不给王阿姨,说她不是合法配偶,没资格分。王阿姨哭着问我,我们过了十几年,怎么就不是夫妻了?
这问题太典型了。太多人到出事才明白,婚姻登记根本不是走个过场的形式,是实打实保护你权益的法律程序。
你真的懂婚姻登记的法律意义吗
说直白点,婚姻登记就是国家给你俩的夫妻关系做官方认证。你俩情投意合想一起过,那是你俩的私事,但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就得去民政部门办这个登记手续。
只有领了结婚证,你才拥有合法配偶的身份——对方去世你能继承遗产,能领抚恤金,婚后买的房子工资算共同财产,对方生病你能签字,真过不下去离婚了你能主张自己该分的部分。这些权利,没登记,你统统拿不到。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领了证就一定没问题。法律给婚姻登记划了清晰的边界,有些情况哪怕你拿到红本本,也是作数的。
比如说,男方没满22岁女方没满20岁,托关系办了登记;比如说,你自己已经有配偶了,又跟别人登记结婚;再比如说,你跟自己的表哥表妹这种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近亲登记结婚。这些情况的婚姻登记,从一开始就是无效婚姻,随时可以找法院确认无效,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两个最常见的婚姻登记误区
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就是栽在这两个误区里。
第一个误区:摆了酒席,同居够多年,就是事实婚姻,跟登记一样有效。
说实话,这错得离谱。我国法律早就改了,只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符合结婚条件的,才算事实婚姻。1994年之后,不管你同居多少年,孩子生了三五个,只要没去登记,法律上就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开头的王阿姨,就是吃了这个亏,十八年的感情,比不过一张红本本的效力。
第二个误区:被对方骗了登记,婚姻肯定无效,能直接作废。
很多人碰到骗婚就来找我,说对方骗我他有房有车,还隐瞒了欠几百万赌债,我要宣告婚姻无效。不对,法律上无效婚姻只有那几种情形,骗你有房有钱这种,不算。能撤销婚姻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你被胁迫结婚,完全不是自愿的;另一种是对方隐瞒了重大疾病,你可以在知道真相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除此之外的欺骗,你要是过不下去,只能走正常的离婚程序,没办法直接把登记作废。

遇到婚姻登记问题的三步应对

真碰到婚姻登记出问题了,别慌,按这三步来,成本不高,也能摸到正确的解决路径。
第一步,先把你手里的材料整理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有能证明你主张的证据,比如身份被冒用的报警记录、被胁迫结婚的录音,直接去找办理这个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异议,申请核查处理。很多小问题,比如登记信息写错字、身份被冒用,登记机关核查清楚之后就能直接更正或撤销,不用打官司,花不了什么钱。
第二步,如果婚姻登记机关不给处理,或者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或者登记机关本级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用交案件受理费,程序也比诉讼简单很多,大部分纠纷到这一步就能得到解决。
第三步,如果复议还是没解决问题,或者你的情况本身比较复杂,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婚姻登记是否有效、要不要撤销。
很多人觉得领结婚证就是拍个照领个本,完事了,根本不关心背后的法律问题。可真到出事儿的时候,才发现当初省的那点事,最后要花几倍的代价去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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