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介绍
范正武,武汉离婚律师,男,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武汉市律师协会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行业公平竞争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法律服务创新研究会常务理事,擅长处理涉及离婚纠纷的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在执业期间,范主任亲自或参与办理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熟练掌握了各类案件的办案技巧,武汉婚姻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离婚纠纷、财产分类类案件,深受当事人信赖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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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姻律师]八旬老人要求继子支付赡养费,却被法院驳回
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因为赡养的问题将继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责任,但是法院认为老人和继子之间并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子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因此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武汉婚姻律师解释到,继子女需要赡养继父母的前提是继父母在继子女年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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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30万娶媳妇进门,结婚3天就闹离婚
小孙和杨女士在18年的时候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不久之后就结了婚。可是,让丈夫小孙没想到的是,婚礼刚刚办完3天,妻子杨女士便离开了家出去打工,而且还频繁提出要离婚。可小孙的家里为了娶小杨进门,足足花了30多万,这才3天就要离婚,这真的是让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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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不配合探望权的行使就可以扣抚养费,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对夫妻在离婚时约定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同时约定如果父亲探望时母亲不配合的,那么父亲就可以每次从抚养费中扣100元的违约金来冲抵,那么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武汉离婚律师表示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尽管合法的探望权应当得到配合...
“达成协议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选择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
达成协议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7-03)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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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问题:我们人类自从学会和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开始,就对过去的一些老事物的概念按照当时社会环境和人们的思想在法律上给了定义,并对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和事物...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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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继承法颁布已将近二十五年,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私有财产状况、家庭关系等与其颁布之时相比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继承法已无法满足和应对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需求。
遗嘱在西方国家被称作“家庭宪法”,一有孩子就写遗嘱,但是中国...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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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公证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有一项公证是不可或缺的,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所谓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一般都是在继承...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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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可能会丧失其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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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突然离世,膝下无子无女,留下了一套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为了这套房产的继承,老人的侄女和老人的亲弟弟发生了争执。一个是老人的亲弟弟,一个是老人的亲侄女,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这套房产当然是由亲弟弟来继承,一个侄女凭什么...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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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时,因借款人王某意外死亡,继承王某遗产的弟弟作为担保人却拒不还债,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其拘留15天。
2011年8月,哥哥王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由王某的弟弟和其...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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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税是一种良税,已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所接受。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已成熟,它的开征能带来多方面的社会效益。作者提出了遗产税的立法构想,并建议做好几方面的配套工作。
遗产税是在财产所有人死亡时,就其全部遗产...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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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被继承人在关于债务的继承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
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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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过程中,法院常常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以保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何种情况下,如何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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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
6年前 (2019-06-27) 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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