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 武汉离婚律师 896℃

我大哥死了,留下母亲,我,二哥,三哥. 我大哥无婚姻(当然也没有领养的孩子) 我二哥与他老婆结婚,跟他老婆常年住在遥远的外地(在我们这里叫***,就是男的嫁给了他的老婆,跟他老婆去了)只是过年回来一次 三哥无婚姻,游手好闲, 平时我大哥没老婆也没人照顾,是我这个妹妹帮着照顾一些 现在的问题时,我三哥硬着要平分遗产,二哥认为都存在一起,都以母亲的名义存银行(不知道为了什么,但他私底下却在安排这些钱,)由于他们都不懂法律,想问一下,合于情合于理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你大哥留有遗嘱的按遗嘱办;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按你说的情况你大哥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不享有继承你大哥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你大哥遗产应属于你母亲其他人无权处分。如不满可起诉至法院,尽快做出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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