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白话讲清正当防卫的核心边界
不说那些绕口的法条,我干了十年刑事,给当事人解释永远就一句话:别人正在害你,你为了挡伤害还手,伤到对方不用你担责。 就这么简单?也不全是,得卡准几个不能乱碰的边界。 第一个边界,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既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比如对方放狠话,说“你等着我回家拿刀砍死你”,你不能先冲上去把人打一顿,这叫事前防卫,不算正当防卫。反过来,对方刀已经架你脖子上了,你抢过刀捅了他,哪怕捅死了,也不一定就是犯罪。还有一种情况,对方已经打累了认输跑了,你追上去把人揍一顿,这也不是正当防卫,属于事后报复,该怎么罚怎么罚。 第二个边界,你还手的目的必须是保护自己,不能是为了打架泄愤。要是你和对方本来就有仇,故意挑拨对方先动手,然后你借着“防卫”把人打了,这叫防卫挑拨,也不算正当防卫。 还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特殊规则:要是对方对你实施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这种严重威胁你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你反击的时候哪怕把对方弄死了,也不会算防卫过当,不用负刑事责任。法律就是给普通人留了底气,面对这种要命的侵害,你不用缩手缩脚。
破除两个害惨普通人的常见误区

真碰到事,按这三步来准没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