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法律精准画像

工伤认定归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体系调整,核心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条文核心表述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劳动者的人身权益,基于劳资双方天然的地位不对等,工伤保险制度本身就是倾斜保护劳动者,哪怕劳动者存在操作违规,只要不属于法定排除情形,依然可以认定工伤。
说白了,立法者的本意就是,职业活动带来的风险,应当由用工方承担,而不是压在普通劳动者身上。
两种情景的裁判结果对比
同样是上班时间离开工位崴脚,两个一模一样伤害程度的案子,结果能完全相反。
第一个案子,互联网公司的前台,上班时间下楼拿公司合作方送来的合同,在写字楼楼下台阶崴了脚,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第二个案子,同楼另一家公司的前台,上班时间下楼拿自己前一天网购的化妆品,同样在楼下台阶崴脚,最终没有认定为工伤。
你看,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时间,差不多的伤害,结果天差地别。唯一的核心区分是什么?伤害发生是否与工作存在直接因果关联。前者拿合同是履行职务,是工作的合理延伸,后者拿私人快递完全是个人事务,和工作没有半毛钱关系。这就是法院裁量砸工伤认定案件里最核心的砝码。
说实话,很多企业老板到败诉都没想明白这点,总觉得只有坐在工位上干活才算工作,上个厕所喝口水都不算?太扯了。这些都是工作的合理延伸,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符合因果关联的要求。

实证观察与实操风控
根据2021—2023年度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统计数据,全国范围内,近61%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争议焦点都集中在因果关联的认定上,其中企业方的败诉率达到了58%,绝大多数败诉企业,都无法拿出有效证据证明劳动者的伤害是因私人事务导致的。
这个数据其实很能说明问题,大部分企业的用工管理,在工伤认定这块都存在明显漏洞。

接下来给的三条建议,每一条都有可落地的动作,没有空话。
入职签约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场,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岗位日常工作职责与活动范围告知书》,劳动者签字后的原件存入员工个人人事档案,扫描件上传单位加密云盘留存。
用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员工在非工位区域受伤的事件,单位HR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对事发现场多角度拍照留证,对在场目击人员制作纸质询问笔录并由目击者签字,所有材料当日存入员工档案。
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异议后,在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标注清楚每份证据的来源和证明内容,提交给工伤认定部门,同时将整套证据复制一份刻盘,由行政部封存留存。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